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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前后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动态
时间:2013-10-10 00:15:43来源:作者:方同

  为做好国庆前后渔政管理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市农委渔政渔监部门按照省农委、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工作,确保了渔业生产安全无事故。

一、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上半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三农”工作考核目标的通知》(马政办〔2013〕50号)的要求,依据《马鞍山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县区、市经开区农委(农业部门)渔业和农民生产自用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马农文〔2013〕247号)及考核细则,市农委于2013年9月下旬对涉及渔业安全生产的各县区农委上半年渔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行了检查考核,形成考核结果并通报市安监局和各县区政府。考核结果如下:当涂县农委:94.25分;和县农委:90分;博望区农委:89.25分。含山县农委:84.75分;雨山区农委:84分;花山区农委:82.75分。

  通过检查考核,各县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良好,渔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落实,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有效开展。通过检查考核,也发现县区还存在一些管理上的不足,需要进一步改进。

二、举办渔业船员培训班

  9月28日我市举办了渔业船员培训班,对花山区、雨山区和博望区157名渔业船员进行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培训班由省船检局指定培训机构——阜阳船员职业培训学校组织,邀请省船检局专家授课。重点讲解了渔业法律法规、渔船驾驶技术、渔船内河避碰规则和安全生产技能实操训练与考核。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渔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夯实了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基础。

三、加强长江河蟹开捕前的管理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河蟹捕捞期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据“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各县区管理范围和主要职责,对河蟹捕捞期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召开河蟹捕捞期管理联席会议。9月30日,市农委召开了2013年渔业安全生产暨河蟹捕捞期管理联席会议,就今年的河蟹捕捞期管理主动与市海事、公安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三是召开参捕渔民安全生产教育会。长江河蟹开捕前一天(10月4日),市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站会同花山区、雨山区渔政执法人员邀请马鞍山海事处、市水上公安分局对河蟹参捕渔民进行了安全生产教育,印发了《关于规范2013年河蟹捕捞秩序的通知》,对参捕渔民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加强日常巡航检查督查。市、县区渔政执法人员加强了节前巡航检查频次和力度,有力地遏制了提前捕捞河蟹的行为,确保了渔业生产安全有序。

四、加强国庆期间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国庆期间,市农委水产办领导和渔政渔船监督管理站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坚持在长江开展巡航检查,查处各种违规作业和航行行为,有力地保证了我市节假日渔业生产和长江航道安全。市农委张大波主任、副主任王之发在长江河蟹开捕第一天也亲临长江,参加了由市渔政、海事、公安组成的联合巡江检查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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