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认真解决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乱采滥挖活树、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运输木材、乱收滥购林木等突出问题。县林业局决定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乱采滥挖活树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在过去两年开展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动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现象的发生和蔓延。重点开展治理乱砍滥伐林木特别是乱砍滥伐、乱采滥挖生态公益林违法犯罪行为和治理非法经营、加工、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是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措施,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违法案件。
专项行动共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1月)。林业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和步骤,确定工作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落实人员工作责任,全面部署专项行动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对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第二阶段是集中行动阶段(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县林业局组织森林公安、林政资源管理等职能部门,由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分成三个行动小组对全县内的乱砍滥伐案件、各木材加工厂、花卉苗圃基地等用材单位进行严格检查。第一小组: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海涛带领县森林公安局深入到香泉、善厚、石杨等重点林区村、社区山场、路段进行巡查和执法检查,对发现和群众举报的乱采滥挖活树行为进行打击与处理,依法查处率要求达到100%。第二小组:局长鲁涛带领县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木竹检查站利用设点检查过境木材(活树)运输车辆,发现违规装运木材,依法查处。第三小组:副局长万举涛带领林政资源、森防站等职能股室在主要公路上巡查,一经发现乱采滥挖活树现象,立即制止并严惩。第三阶段是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3月-5月)。专项行动结束后,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乱采滥挖活树的责任体系,建立并完善打击乱采滥挖活树长效执法机制。
(和县森林公安局 杨明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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