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城县工商局消保科接到一位吴老先生的投诉,称其在春节前在县邮政局购买了一件(十瓶)新疆伊力特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50毫升陶瓷瓶装“伊力陈坛窖”浓香型优级白酒,春节初三朋友来访,拿出其中一瓶时,感觉该酒瓶体重量轻,晃动时听不到有液体晃动的声音,查看瓶口封口完好无损,整个瓶体也无裂缝及破损,朋友开玩笑给吴老先生说,你是不是买了假酒,吴老先生也很疑惑,朋友走后,又检查了其它的酒瓶,又发现一瓶是空瓶。
霍城县工商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和经销该白酒的县邮政局取得联系,向该公司的负责人讲明了投诉的内容,该公司负责人立即与新疆伊犁特酒厂有关人员一同到工商局处理此事,经查看,消费者所述情况属实。
在调解中,霍城工商局工作人员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经销商和生产厂家积极配合,经过调解,该公司当场给消费者赔偿二件该品牌的白酒。(霍城县消费者协会 吴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