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5月,我单位多次接到容城县北关村村民举报:“容城县北关村委会非法出售集体财产,使是集体利益遭受巨大损失,副书记王羊儿大量侵占集体土地,破坏耕地,非法取土等。”接诉后,我单位派调研员实地调研核实,走访北关村村民,并向北关村村支两委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张二旦、村委会主任张宝增核实了解。北关村委会在出售集体资产过程中,确有违法违规现象。
一、非法出售北关小学旧址。北关小学占地16.5亩,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没有进行资产评估,没有进行公开招标拍卖的情况下,暗箱操作,卖给开发商李某,造成集体资产损失1100万元。
二、副书记王羊儿侵占东环路边黄金地段村集体土地,毀坏农用地。非法建设成品灰搅拌站,加油站,建成门脸房13间,用于非法牟利。当时王羊儿与开发商张某相勾结,在共同利益下,王羊儿将此土地卖给张某,在由张某卖给王羊儿,弄虚作假,以达到自己侵占的目的。并且在职业中学以南,大量破坏耕地,非法取土,为一己私利,使良田变成废墟。作为党的基层干部,执法犯法。调研员在向村委会主任张宝增核实了解过程中,张宝增气焰嚣张,态度恶劣,无理谩骂,并且扬言:“在北关村我说了算,你们无权过问”。
三、渠东村集体土地,紧邻津保公路,为商业开发黄金地段,在广大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现由开发商孙某占有,占地面积50亩左右。据村书记介绍孙某没有向村委会交一分钱,属于违法强占。村委会作为集体资产的管理者,村主任对集体资产的流失,听之任之,不闻不问,暗地配合。
为了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多次致函容城县及保定市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相关事件,但至今均石沉大海,职能部门默然,冷淡对待广大村民的合法诉求。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村委会处置农村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土地变更产权、使用权,必须召开村民大会讨论决定,然后进行资产评估,公开招标拍卖。对于北关村委会违法违规的行为,希望有关职能部门重视并依法依规处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广大村民的合法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关注事件进展。
三农内参调研员 薛克勤
2016.7.18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