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科院植保所研究人员近期发表综述文章,建议我国重视五氯硝基苯的应用风险。
五氯硝基苯作为一种有机氯类杀菌剂,从问世以来,曾有过辉煌的历史,至今在农业生产中仍起着重要作用。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人们对五氯硝基苯弊端认识的加深与替代产品的出现,五氯硝基苯的使用安全性问题已经在世界各国引起了广泛关注。欧盟和美国均已出台了禁用或限制使用范围的措施,但国内更多的工作是针对五氯硝基苯在不同样品中检出的分析方法的研究。为了保证粮食的增产丰收和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在我国目前条件下虽没有禁止五氯硝基苯的使用,但应对五氯硝基苯导致的环境问题引起高度重视,逐步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鉴于此,研究人员对五氯硝基苯的安全使用问题提出5点建议:
1.加强禁限用政策和替代技术宣传,引导农民选购高效、低毒、低残留、环境友好型农药,树立科学、环保的用药意识。
2.强化原药生产源头治理,引进国外先进的生产工艺路线,减少杂质及副产物的含量。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建立质量抽检制度,确定产品中杂质的种类并限定其含量,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及生产厂家要依法整治和取缔。
3.规范五氯硝基苯的使用范围和田间用量,跟踪监测其在生态环境中的应用风险。禁止在中药材等保健作物种植区及降水量大、地下水位浅的砂土地区使用。
4.建立健全农药残留监测体系,提高对环境中五氯硝基苯及其代谢产物的监测能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5.积极研制五氯硝基苯的替代产品,逐步推进五氯硝基苯的自然淘汰。
链接1:
截至2018年7月底,在我国登记并在有效期内的的五氯硝基苯产品共有23个,其中原药1个、制剂22个(单剂8个、混剂14个;粉剂9个、可湿性粉剂7个、悬浮种衣剂5个、种子处理干粉剂1个);涉及8个省份18家生产企业,其中山西省6家企业11个产品(包括山西三立化工有限公司的登记的唯一原药产品),山东省4家企业4个产品,四川省、黑龙江省各2家企业2个产品,江苏省、广东省、江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1家企业1个产品;登记作物为棉花的产品10个、西瓜的7个、小麦的4个、茄子的2个。棉花上采用种子包衣或拌种方式防治苗期病害、立枯病、炭疽病、红腐病;小麦上采用种子包衣或拌种方式防治黑穗病;西瓜上采用灌根方式防治枯萎病;茄子上采用土壤处理方式防治猝倒病。
链接2:
吉林农业大学研究人员对人参根中五氯硝基苯、毒死蜱和腐霉利的残留量进行长期膳食风险评估,得出3种农药的长期膳食风险%ADI值分别为2131%、64%、19%。%ADI小于100%认为膳食风险可接受,毒死蜱和腐霉利的膳食摄入风险较低;%ADI值大于100%认为膳食风险不可接受,人参根中五氯硝基苯的%ADI值大于100%,存在膳食摄入风险。
链接3:
为了探究山东省蔬菜中五氯硝基苯使用及风险情况,2017年,山东省农科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对本省蔬菜主产区的番茄、黄瓜、韭菜、豇豆等4种蔬菜及其土壤进行实地调研、抽样,采用正己烷提取,QuEChERS方法净化,气相色谱电子捕获检测器(ECD)对蔬菜中五氯硝基苯及六氯苯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4种蔬菜及土壤样品中均未检出五氯硝基苯和六氯苯残留,说明五氯硝基苯在山东蔬菜中残留是较为安全的。
链接4:
成都中医药大学等单位研究人员对广西产拳卷地钱中总六六六(α-BHC、β-BHC、γ-BHC、δ-BHC)、总滴滴涕(pp’-DDE、pp’-DDD、op’-DDT、pp’-DDT)和五氯硝基苯9种有机氯农残进行测定,为控制拳卷地钱安全限量提供实验数据,为开发利用拳卷地钱药材资源提供安全性保障。结果表明,拳卷地钱中总六六六(δ-BHC、γ-BHC、β-BHC、α-BHC之和)未检出,总滴滴涕(op’-DDT、pp’-DDE、pp’-DDD、pp’-DDT之和)未检出,五氯硝基苯未检出。参考《中国药典》收载的人参、西洋参药材及其饮片品种项下“农药残留量”部分检查限度,可见9种有机氯农残检出结果均合格。
链接5:
山东农业大学研究人员检测了来自国内10个省份共30份实验样品黄芪中9种有机氯农药的含量。结果发现,所有实验样品中均没有检测出δ-BHC、pp’-DDD、pp’-DDT三种有机氯农药。实验样品中4种六六六总含量小于200 μg/kg,4种滴滴涕总含量小于200 μg/kg,五氯硝基苯含量小于100 μg/kg,均符合《中国药典》中对中药材农药残留量的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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