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和公众健康,近日,威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威信县公安局、威信县农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县情,全面开展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活动。
农药是“三农”的重要生产资料,主要用于农作物、林果、牧草病虫杂草鼠害等有害生物的治理和防除,并调节农作物的生长发育,保障其安全正常完成生长、成熟、收获,使农民获得理想的收成和经济效益,但是高毒高残留农药却危害人畜健康,近年来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破坏了生态“食物链”,打乱了生态平衡,毒化了土壤、水域,使自然失缺和谐,高毒高残留农药形成的“显性危害”或“暴露危害”,极大地威胁着人畜安全健康。
针对上述实际,威信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列出毒杀芬等36种高毒高残留农药,明令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在此基础上,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强化本区域的农药监管工作,分兵把守,堵源截流,不留“死角”和“盲区”,狠抓监管责任,确保人畜安宁。此外,在控制重大农作物、森林、园林病虫、草、鼠害、防控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确需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由相关部门统一采购、配送,并监督使用。威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对擅自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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