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毒农药逐渐消失在市场上,这也比较符合当今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趋势,满足群众对有机食品的需求。
4日,农业部发布公告,硫丹、溴甲烷2种高毒农药确定将于2019年全面禁用。
此外,涕灭威、甲拌磷、水胺硫磷将于2018年退出;灭线磷、氧乐果、甲基异构柳磷、磷化铝将力争于2020年前退出;氯化苦、克百威和灭多威将力争于2022年前退出。
这样,我国目前仍在使用的12种高毒农药,在2022年之前,都将退出历史舞台。
为何不对高毒农药“一刀切”?
既然高毒农药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那么大的风险,为何不能一步到位,全部禁用?
对此,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曾衍德表示,高毒农药在防治地下害虫等方面的效果很好,目前现有的其他农药还不能起到同样效果。既要防控高毒农药风险,又要选择适用的农药,这是一对矛盾。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在现有农药中筛选一批可替代高毒农药的产品;另外一方面,要鼓励生产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低毒高效化学农药研发。
禁用不是终点,监管才是重点!
此前,农业部已经禁用了39种高毒高风险农药,退出了22种高毒农药。
对现在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则严格实行限用措施,不得用于果菜茶生产。在使用方面,高毒农药实施定点经营,要求专柜销售、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实现从生产、流通到使用的全程监管。同时,禁止通过互联网经营销售高毒农药。
但是,禁用是一回事,真正的监管却是另外一回事。
在今年夏天爆发的“毒大葱”事件中,含有甲拌磷成分的大葱,导致山东寿光的100多只羊死亡。
其实,甲拌磷农药早已实施限用措施,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上是完全禁止使用的,而毒大葱的产生显示,在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还是存在漏洞,总有人铤而走险。
然而禁用高毒农药的同时,加强对高毒农药的监管更是重中之重,如果没有政府有关部门的约束,解决高毒农药仅靠法律法规是无法顺利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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