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经营者应对其经营的农药的 有效性负责,不得销售过期农药,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 ,按照劣质农药处理。
由莒县部分农资店销售过期农药问题后,果庄中队立即行 动于近日对镇域内的15家农药经营店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对果 庄镇域内所有的农资商店进行逐一检查,对店内的所有农药进 行逐一排查,不漏掉一家店,不漏掉一袋药,保证有药必查, 有查必细。对检查发现的过期农药立即依法进行处理,并将相 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告知商户,使其了解农药过期的危害性以及 相关的法律责任,保证农药市场的安全运行。
目前,未发现销售过期农药行为,下步,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果庄中队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过期农药整治。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