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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牧兽医局宣传贯彻《天津市畜牧条例》
时间:2009-10-14 13:36:50来源:作者:
新华网天津频道9月21日电(记者 孙洪磊)为宣传贯彻落实《天津市畜牧条例》,使各责任主体充分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我局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措施,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广泛宣传《条例》。

    一、梳理分解执法职权。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印<--ADV_CONTENT-->发了《条例》宣贯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条例》规定的7大类共计62项职权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

    二、完善配套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制定了《天津市畜禽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证明管理规定》和《天津市畜禽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两个配套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了质量安全检测合格证明和生产经营记录台帐;按照新的养殖规模标准,对全市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了统计汇总,着手开展备案工作。

    三、加强学习培训。8月5日,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条例》学习培训;结合《条例》的实施,8月底和9月初,与市农委先期举办了两期全市畜牧兽医执法人员培训班,共培训300人次;畜牧处、无公害办公室、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重点对养殖场(户)、屠宰企业、冷藏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四、加大宣传力度。配合市人大召开了实施《条例》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政务网、媒体专谈专访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各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养殖场(小区)、畜禽和畜禽产品生产者及经营者发放《条例》单行本及《条例问答手册》共计4000余册,向有畜禽和畜禽产品进津的16个省(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通报了《条例》新规定,严格外埠畜禽和畜禽产品进津监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外埠进津畜禽及畜禽产品进行了调查摸底,将《条例》的新规定在12个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上墙公示,同时印制了《条例》宣传明白纸45000余份发放到冷库等管理相对人手中进行宣传。

    五、加强监督检查。为协调、督促全市畜牧兽医系统《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全面开展,结合秋防工作督查,9月中旬,由局领导带队对《条例》及其配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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