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
办理对象 | |
事项类别 | |
法律及政策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年农业部令第4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令修订)3.《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发[1997]9号) |
办理条件 | |
申请人提交材料 | (一)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种子企业;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企业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4.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明5.种子贮藏保管人员资格证明6.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7.种子检验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8.种子检验仪器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9.种子加工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10.种子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11.种子经营场所照片及情况说明 (二)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企;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公司的种子企业;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的种子企业,经审核合格后报农业部审批,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3.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明4.种子贮藏保管人员资格证明5.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6.种子检验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7.种子检验仪器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8.种子加工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9.种子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10.种子经营场所照片及情况说明11. 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①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②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③ 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审批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④ 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⑤ 其它应提交的材料12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 育种机构、销售网络、繁育基地照片或照片② 自有品种的证明③ 育种条件、检验室条件、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13.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 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经营档案② 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③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办事流程 | 1.材料受理。农业厅政务大厅受理申请者报送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2.专家评审。省农业种子总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或者省农业厅根据省农业种子总站的评审意见,以农业厅正式文件上报农业部审批。3.办理批件。政务大厅复查后,按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
收费标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58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5元/证 |
办理机构 | 农业厅行政审批中心 |
办理地址 | 太原市新建路59号农业厅行政审批中心 |
联系方式 | 0351-8235014,0351-8235015 |
办理时间 | 正常工作时间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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