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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时间:2009-10-12 09:12:48来源:作者:

办理事项名称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

办理对象

事项类别

法律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1年农业部令第4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令修订)3.《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4.《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农发[1997]9号)

办理条件

申请人提交材料

(一)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的种子企业;经营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企业提交以下材料:1.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2.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3.注册资本证明材料4.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明5.种子贮藏保管人员资格证明6.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7.种子检验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8.种子检验仪器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9.种子加工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10.种子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11.种子经营场所照片及情况说明          (二)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种子企;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公司的种子企业;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的种子企业,经审核合格后报农业部审批,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注册资本证明材料3.种子质量检验人员资格证明4.种子贮藏保管人员资格证明5.种子加工技术人员资格证明6.种子检验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7.种子检验仪器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8.种子加工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9.种子仓储设施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10.种子经营场所照片及情况说明11. 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还应提交下列材料:①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②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和章程③  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审批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④  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各方董事委派书⑤  其它应提交的材料12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  育种机构、销售网络、繁育基地照片或照片②  自有品种的证明③  育种条件、检验室条件、生产经营情况的说明13.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向农业部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还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  专门的管理人员和经营档案②  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③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事流程

1.材料受理。农业厅政务大厅受理申请者报送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2.专家评审。省农业种子总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或者省农业厅根据省农业种子总站的评审意见,以农业厅正式文件上报农业部审批。3.办理批件。政务大厅复查后,按法定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58条;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452号)5元/证

办理机构

农业厅行政审批中心

办理地址

太原市新建路59号农业厅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方式

0351-8235014,0351-8235015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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