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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行业:科研单位脱钩利好央企平台上市种企
时间:2015-06-09 13:21:33来源:研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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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描述

  农业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种业“事企脱钩”工作的通知》。

  事件评论

  科研院所脱钩种企,未来或多以参股形式存在。《通知》主要内容:(1)脱钩范围:确定为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所办的种子企业。(2)脱钩标准:产权清晰、股权多元、权责明确。(3)2015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事企脱钩,逾期未完成将注销其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我们认为,种业“事企脱钩”大势已定,未来种业科研院所与种子公司的关系将多以合作的形式存在,而《通知》允许科研院所参股种子公司,并鼓励科研人员持有种企股权,因此共同持股将是未来合作的主要形式。

  与企业和个人相比,中国种业科研院所在种子研发方面实力不容小觑。主要表现在:(1)把控植物品种权。1999 年~2013 年科研院所授权品种权2438 个,而同期企业和个人授权授权品种权数仅为1313 和175 个,优势非常明显。(2)种子国审品种占比较高。2011~2013 年科研院选育的玉米种子国审品种数分别为10 个、10 个和7 个,占当年国审玉米种子总数的40%、50%和39%。(3)种业领域专利数量较多。2013 年科研院所专利申请数量共计1363 件,授予数量共计1721 件,均多于企业和个人的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我们认为,种业科研院所拥有较强的研发优势,并拥有众多的品种权、国审品种和专利,在中国种子研发领域至关重要,未来种企“事企脱钩”之后,更应该得到种子企业的高度重视。

  我们认为,种业“事企脱钩”后,央企背景的种企将极大受益。主要基于:一方面,“事企脱钩”将促进行业内的优质资源的自由流动,而具备央企背景的种子公司,在资金实力、研发能力和政府支持等方面均拥有较大的平台优势,更容易吸引优秀科研人才的加盟,也更有利于获得与脱钩科研单位合作的机会;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进程加速,在此背景下,央企平台的上市种企更具资源整合、股权优化和外延发展等改革优势,能够与优质科研人才和科研资源进行更加多样化和全面的合作。

  基于以上逻辑,我们推荐中农发集团旗下的唯一的种业平台——农发种业以及中信集团入股变身“国家队”的水稻种子龙头——隆平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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