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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农业局采购:2012-2013年度小麦高产创建项目农资招标公告
时间:2013-05-14 09:43:31来源:作者: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农业局委托,就“汝南县农业局采购2012-2013年度小麦高产创建项目农资”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汝政采公开(2012)89号
  二、项目名称: 汝南县农业局采购2012-2013年度小麦高产创建项目农资
  三、资金来源及招标内容: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招标内容:2012-2013年度小麦高产创建项目农资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 (1) 各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 (2) 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副本原件、具有 农药生产经销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合格的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
  以上4 (2) 资质证件(原件)开标现场资格审查阶段携带原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投标无效
  五、报名时间、地点:2012 年11月1日至2012年11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396—8055676
  报名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4.(2)项特定条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6.1 发售时间:2012年11月8日 至2012年11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6.2 发售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于2012年11月27日12:00以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或现金缴款单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汇、缴款凭据到三楼财务室换保证金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名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汝南县支行
  账号:259800802363
  八. 投标人应于2012年11月28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11月28日上午9:00在 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十、 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技术参数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征询意见栏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十一.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十二.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刘金象 联系电话:13639812736
  集中采购机构:王 丽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十三.监督部门: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0396—8042880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 十一月一日
  汝南县农业局采购2012-2013年度小麦高产创建项目农资 投标人资质要求公示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农业局的委托,就其采购2012-2013年度小麦高产创建项目农资实施政府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2年11月7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二楼
  集中采购机构: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396 — 805567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二年 十 一月一 日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 (1)各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副本原件、具有农药生产经销)、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合格的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二、材料清单
  1 、80%多菌灵粉剂(80克/袋)1120公斤,计6.3万元;
  2 、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100克/袋)1400公斤,计7万元;
  3 、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8克/袋)224公斤,计4.2万元;
  4 、5%啶虫脒粉剂(10克/袋)280公斤,计7万元;
  5 、30%多酮粉剂(40克/袋)560公斤,计4.2万元;
  6 、98%磷酸二氢钾(400克/袋)5600公斤,计11.2万元;
  三、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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