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英山县招投标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完成了基本农田整理项目招标抽签入围工作。通过遴选,115家报名的施工单位中有42家施工单位获得投标资格。这是该局大力推行阳光作业、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该局先后实施5个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建设规模近42000亩,总投资8400万元,未发生一起违规招投标行为。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更是热点工程,仅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招标机构组织招投标工作,难以做到合理公正。为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英山县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实行监督制度,将纪检、检察部门请进“家门”。该局从2008年起,通过与县纪委、县检察院和公证处联系,主动邀请他们派员全程参与招投标工作,在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抽签摇号决定入围者、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制作与发布、评标等每一个环节上,都现场监督,并在相关记录文件上签名。
据了解,为了组织实施好土地整理项目,该局还制定出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方案》,从建立项目组织机构、搞好项目宣传、进行勘查设计、进行招投标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严格实行法人负责制、工程公告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竣工验收制,明确目标责任,规范运作程序,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同时,严格管理项目资金,坚决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人转账专管,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坚持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支出,力争不突破投资总额;坚持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层层审核把关,最后一支笔审批;坚持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严格审计,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
在项目实施管理中,该局严格要求,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抓好七个关键环节,即积极动员,把好宣传发动关;严密组织,把好招投标关;全程监理,把好工程质量关;纪律严明,把好资金使用关;维护利益,把好权属调整关;多管齐下,把好项目后期管护关;强化责任,把好档案资料管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