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60 号
《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已由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