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64 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已由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10月30日修订,现予公布施行。 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