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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审议 公共体育场地要免费开放
时间:2009-11-26 09:36:02来源:作者:锡山
继今年7月一审之后,本月23日,修改后的《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再次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公共体育场地要免费开放
  现实中,一些单位拥有的公共体育设施,常常深居围墙之内,不对外开放,处于闲置状态,而想借助这些设施锻炼身体的人却可望而不可即。

  本次修改的草案对这一现象作了专门规定,即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并公布日常开放时间。草案还规定,公共体育设施应在规定时间内免费开放。如果免费开放确有困难,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后,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

  草案还有一个强制性规定,就是所有的有偿开放的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对儿童、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免费。

学校必须定期为学生体检
  草案规定,教育、体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生体质的监测,学校必须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体检,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此外,学校必须按国家规定开体育课,开展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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