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批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辽质监发〔2017〕62号)的相关要求,辽宁省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组织完成了《犬冠状病毒诊断技术》标准制定工作。现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该项标准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1个月,若有建议和意见,请于2018年9月14日前,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书面意见或建议反馈至辽宁省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
联系人:李宁
联系电话/传真:024-23448286
电子邮箱:lnmyxh@163.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附件:1.犬冠状病毒诊断技术(征求意见稿)
2.《犬冠状病毒诊断技术》编制说明
3.辽宁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测预警中心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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