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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业厅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时间:2018-09-19 00:59:05来源:中国兴农网作者:佚名
2018-09-18 09:15:21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全面落实《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农业源污染防治,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可持续性发展,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细化方案及 2018 年重点工作路线图的通知》,结合我省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落实长江 “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 战略导向,坚持要素治理与统筹推进相结合、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促进、坚持生产生态生活相协调、坚持绩效考核与长效监控相统一,以 “ 一控两减三基本 ” 为目标,以 “ 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生态净化,绿色发展、管控一体 ” 为手段,落实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综合施策、全力启动,保障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推动落实。

  二、工作目标

  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战役取得显著成效,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明显好转。 2018 年有机肥资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 70% 。科学施肥水平持续提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 90% 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多措并举推进农药使用零增长,病虫害绿色防控比例达到 20% ,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30% 以上,促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按照《湖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要求,力争 30% 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全省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率提高到 20% 。示范推广可降解地膜 1000 亩。全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2018 年达到 66% 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2018 年达到 72% 以上。 2018 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左右。 2018 年底前完成全省水产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划定工作,重点开展 “ 湖边塘 ” 、 “ 河边塘 ” 治理,全面取缔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和打击投肥(粪)养殖、珍珠养殖。 2018 年新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30 家。开展好自然保护区 “ 绿盾 ” 专项行动,制定的湖北省 “ 绿盾 2018” 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配合省环保厅推进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

  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启动,在 2018 年底,全面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祥查工作,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利用祥查数据配合环保厅一同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利用详查数据和环保厅一同全面启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在大冶等地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利用试点示范,因地制宜开展种植业结构调整,。

  三、工作措施

  (一) 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1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等新型施肥技术 。强化农企对接,公开发布肥料配方信息,逐步建立主要经济作物优化施肥方案,科学制定并发布适合当地作物种植的区域施肥建议。因地制宜选择定点配方肥生产企业,建立完善配方肥经销服务网络,创新配方肥定向供应和终端配肥等多种服务模式推广配方肥。方便基层网点按方配肥供肥和农民选肥用肥。大力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示范推广配方肥、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缓控释肥料、水溶性肥料、叶面喷施肥料、功能微生物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土壤调理剂等新型肥料,加快淘汰低含量单质肥料品种,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开发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因地因作定肥,实行智能自动灌肥,利用现代喷、滴灌方式,根据作物各生育期需肥特性,及土壤质地与各有效养分等属性特点和种植生产要求,按少量多次和提高肥料利用率原则,确定适宜施用肥料种类品种与用量、施用时期与次数及每次施用量。推进农机农艺融合,示范推广机械施肥、机械追肥、种肥同步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

  2 、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应用推广。 “有机肥 + 配方肥”模式。在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肥资源丰富的区域,采取堆沤和工厂化生产的方式,结合测土配方施肥,生产施用商品有机肥,减少化肥用量。“有机肥 + 水肥一体化”模式。在水肥条件较好的水果、设施蔬菜、茶叶等园艺作物区,在增施有机肥的同时, 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重点是推广滴灌、微喷等技术,提高水肥利用效率。“果(菜、茶)—沼—畜”模式。特色经济作物产业集中优势产区,与规模养殖相配套,建立大型沼气设施,将沼渣沼液施于农田,减少化肥用量。“自然生草 + 绿肥”模式。在水热条件适宜的区域,通过自然生草或种植绿肥覆盖土壤,减少裸露,防止水土流失,培肥地力。“有机肥 + 机械深施”模式。在新建或者水肥流失较严重的种植区域,推进农机农艺结合,因地制宜推广有机肥机械深施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3 、加强农药监测预警与防控。 加大病虫监测预警力度,通过病虫系统调查、大田普查,开展趋势会商,及时准确发布病虫监测预报,为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依据。强化统防统治可以提高防治效率和农药利用率,是农药减量的重要措施。我省将通过依托相关政策,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对病虫防控专业化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强统防统治示范区的建设,力争粮食主产县办好不少于 2 个,其他县市不少于 1 个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示范区,每个粮食作物示范区面积不低于 5000 亩,经济作物示范区不少于 500 亩,示范区重点推广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技术和高效低毒农药,以及高效植保机械和先进服务模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 、抓好技术示范区建设。 每年在全省建立 100 个绿色防控示范区,水稻、小麦、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每县示范面积不少于 0.5 万亩,辐射面积不少于 10 万亩;油菜、茶叶、柑橘、蔬菜作物每县示范面积不少于 1000 亩,辐射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 40% ;食用菌、中药材、花生、红薯等特色经济作物每县示范面积不少于 500 亩,在示范区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重点集成示范以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为主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开展新产品、新技术试验示范,筛选一批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措施,进一步减少化学农药使用,实现农药减量控害。

  5 、强化农药管理。 根据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要求,按照我厅印发的《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目录》,推动限制使用农药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同时,继续严格开展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审查,强化监管,严防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农药流入市场,从源头上减少农药面源污染。引导推进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推进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义务,做好农药包装等废弃物回收工作,力争逐步实现 30% 的产粮(油)大县和所有蔬菜产业重点县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全省废弃农药包装回收率提高到 60% 。

  (二)着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

  6 、秸秆机械化利用技术推广。 依托国家购机补贴政策,加大对秸秆处理机具的补贴额度,对秸秆捡拾、打捆等机具优先补、应补尽补,引导农机合作社购置秸秆捡拾、打捆机具,积极支持企业购买秸秆深加工机械和秸秆收储装备。鼓励地方投入资金实施秸秆机具叠加补贴,在主要农作物成熟关键时节,举办各种现场会、培训会,推广秸秆机械化处理新机具、新技术、新模式。探索集成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路线,制订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规范技术工艺流程和有关技术规程,确保秸秆还田效果。

  7 、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主体。 协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落实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能源局《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研究确定积极性高、符合实施条件的首批整体推进县市。指导实施县市结合本地资源禀赋、能源需求等情况,积极编制《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高值化、产业化项目建设,改善农村能源供应体系和环境大气污染,促进农村节能减排。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建设 30 万亩以上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片,示范片里设立核心示范区,集中展示一批秸秆还田、有机肥资源应用等地力培肥等技术模式,既突出主项技术,又有配套措施,实施各项技术的***组合,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

  ( 三 ) 科学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8 、科学制定推进实施方案。 在整县推动模式下制定各地适宜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要针对区域内畜禽养殖现状,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和运用模式,明确支持主体和环节,科学确定补助标准和补助方式,确保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项措施符合实际、可操作、有实效。立足整县推进,利用社会化服务机制,促进资源化利用,拓宽农用有机肥还田利用渠道,并通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管理手段,切实协调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种植农户之间的关系,建立多方受益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机制。同时因地制宜开展“一场一策”治理措施,全面排查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现状,结合农业部发布的 9 种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三个环节上逐场“会诊”,逐场制定资源化利用方案,按“大循环”、“中循环”、“小循环”三条路径,确定总体治理技术路线,做到场场走到,不留空白,一场一单,整改技术明白。

  9 、推进粪污贮存输送设施建设。 支持指导规模养殖场建设低成本、高效率的粪便收集、贮存、输送设施。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漏缝地板等设施;建设粪肥田间贮存池、铺设液态有机肥输送管网等。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三同时”规定,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结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兴建一批优质沼气工程。积极参与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中,搞好配合,精心建成一批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型沼气工程, 计划 2018 - 20120 年建设沼气工程 1000 处,新增发酵池容积 100000m 3以上。

  10 、突出种养结合循环利用。 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为目标,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生态循环的要求,测算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产生量和需要配套的消纳地面积,制定规模养殖场与种植基地或规模养殖场 -- 服务组织 -- 种植基地对接方案。引导和帮助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土地承包、流转、种养业主体签订对接协议等方式,落实消纳用地。通过推行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水肥料化利用、畜-沼-菜(果、茶、粮)等模式,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利用效益。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造“十区百村”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样板。围绕乡村产业兴旺,突出绿色发展,继续抓好抓实 10 个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和 100 个生态能源示范村建设,以点带面,大力实施沼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果、菜、茶沼肥替代化肥主推技术,提升沼肥就近就地施用能力和标准化水平。以乡村清洁能源项目建设为纽带,横向链接畜禽养殖和种植业,纵向形成“点上小循环、产业中循环、区域大循环” , 打造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农村环境清洁、农民生活美好的绿色村镇生态家园示范典型,充分展示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循环农业的致富功能。配套土地资源化利用,项目县加大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引导和帮助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土地承包、流转、种养业主体签订对接协议等方式,落实消纳用地。制定规模养殖场与种植基地、规模养殖场 -- 服务组织 -- 种植基地对接机制。

  11 、加强财税政策支持。 2018-2020年,畜牧重点县(市、区)争取中央预算投资和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支持,非重点县(市、区)验收合格后,由省财政以奖代补给予资金支持。利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资金,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给予支持。各级畜牧、环保部门协同地税部门共同做好规模化养殖场优惠备案工作。

  (四)推进水产养殖污染减排

  12 、优化渔业养殖空间布局。 根据省污染防治总体要求,对全省渔业养殖行为的空间布局进行优化:一是 2018 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的划定工作。禁养区禁止一切形式的人工水产养殖,已有的养殖行为要退出;限养区内严格控制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在湖泊、水库等公共自然水域开展水产养殖,除不得以围栏围网网箱、投肥(粪)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外、不得投饵养殖,限养区鱼池养殖尾水要按照《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 SC/T 9101-2007 )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原则上不直接排放到江、河、湖、库等公共水域,严格控制湖库养殖面积;二是 2020 年底前完成禁养区、限养区整治工作。

  13 、强力推进水产养殖整治行为。 一是开展 “ 湖边塘 ” 、 “ 河边塘 ” 治理工作。 2018 年,我局重点开展 “ 湖边塘 ” 、 “ 河边塘 ” 治理。重点整治省重点保护湖泊保护区外围 500 米以内以及河堤内靠河流一侧的养殖单位。重点整治对象的水产养殖生产活动应采取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污染环境。养殖生产者应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物理的、生物的、化学的方法),防止超标的水产养殖尾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域。对重点整治对象中向环境超标排放养殖尾水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建议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其关停。二是全面取缔围栏围网和网箱养殖和打击投肥(粪)养殖、珍珠养殖。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我省已基本完成 127.6 万亩围栏围网和网箱的拆除、 4.5 万亩珍珠养殖的取缔和 22.7 万亩投肥(粪)养殖的查处工作。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防止反弹。

  14 、大力推广生态绿色养殖技术。 一是实施精养鱼池改造升级。推进精养鱼池标准化改造和提档升级。“十三五”期间每年 40 万亩,共计 200 万亩。持续推进池塘尾水治理达标排放。二是大力推行绿色养殖模式。下达专项资金用于养殖环境治理,建设内容包括养殖尾水集中治理、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流道养殖、集装箱养殖等绿色环保养殖模式,通过示范点建设,达到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效果。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活动, 2018 年新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30 家,组织做好松滋市、枝江市的农业部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验收工作。至 2020 年,每年拟新创建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30 家。

  15 、持续抓好两个 “ 行动 ” 。 一是开展好自然保护区 “ 绿盾 ” 专项行动。根据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联合制定的湖北省 “ 绿盾 2018” 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切实督促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各类问题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坚决查处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同时,配合省环保厅推进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提档升级, 2019 年底前完成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推动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范围核查及勘界确权。 2020 年底前,完成所有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确权登记和勘界定标工作。二是开展全面排查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开发建设行动。主要全面排查保护区内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责任落实、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工作。

  (五)全面开启耕地土壤污染防治

  16 、配合实施土壤污染状况祥查: 积极参加国家环保、国土、农业三部门联合组织的祥查技术培训,熟悉掌握国家部委对农用地祥查的工作部署、技术规范和任务要求。积极配合省环保厅开展祥查点位布设、技术培训、信息核查、采样送检、结果分析等各项工作。布设核查农产品采样点位,联合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指南,要求各地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负责人员和采样人员。举办全省农业系统采样技术培训,质量控制培训,积极敦促各地市县农业系统积极和环保系统沟通,明晰工作任务与时间节点,落实采样与检测经费,确保今年顺利完成土壤污染状况祥查农产品协同采样工作。为后期划分土壤类型奠定科学数据基础。

  17 、实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产品(技术)异地验证: 为了科学评估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产品(技术)的修复效果和适用条件,建立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评估方法,我站联合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农业部环境监测总站,在我省大冶市建立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异地效果验证与评估试验示范区。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产品(技术)异地效果验证长期性、示范性的开放平台,为南方酸性水稻土区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提供技术储备与示范样板。通过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产品(技术)异地效果验证试验与示范,进行修复效果评估,技术稳定性评价,完善技术操作规程,探索南方酸性水稻土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可复制可推广的修复技术模式。筛选评价指标,编制跟踪监测方案,构建和完善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技术(产品)综合评价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农业厅污染防治攻坚督导机制。 成立农业厅领导牵头的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和工作专班。 建立督察督办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调度、督查制度。

  (二)科学制定方案。 各职责单位根据各自工作任务编制细化工作方案,做到技术路线清晰、实施主体明确、实施内容详实、指标任务压实、投资测算准确、时间节点明确,确保方案按进度实施。

  (三)加大支持力度。 积极向省政府争取支持,出台相关政策,商请计财处配合统筹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我厅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同时各职责单位积极争取技术单位提供技术支撑,引入可靠、可行、适用的新理念、新技术推广应用,奠定技术保障。

  (四)开展绩效评价。 制定详细的绩效考核指标,每年对各相关单位承担的任务逐项量化考核,要求相关单位做出总体评价,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形成年度自评报告,以此为领导小组做出最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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