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2018-2020年农业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江北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宁波江北区全面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及时做好补贴资金核实汇总工作。
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户”原则,工作人员认真核对购机者信息、机具品目、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购买机型和购机发票等信息,确保资料真实可靠。经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符合今年第二批购机补贴结算的机具共13台(套),受益13位购机者,享受补贴资金33.13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30.13万元,宁波市补贴资金1.5万元,江北区补贴资金1.5万元。近日,江北区完成2018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工作。(信息来源:宁波农机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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