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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用的土地应该如何补偿
时间:2009-11-23 09:12:33来源:作者:山人
根据《海南省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规定:征用水田、旱田、菜地、园地和池塘按照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 j 10倍支付;征用已种植但未收益的园地。瓦以按作物长势比照邻近同类作物前3年耳均年产值的4至8倍支付;征用林地,按被钶林地平均年产值的l0至15倍支付;征用真他土地,按征用旱地的标准减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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