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农机主管局: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兴机富民”这个中心,把跨区作业工作纳入地区农机化年度发展目标加以考核管理,拓展了跨区作业市场,提高了服务水平,强化了安全管理,营造了良好的作业环境,为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5年,全市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达到1562台次,作业区域达苏北、山东、安徽、江西、湖北等9个省市,作业收入4686万元。其中跨区机插秧1万多亩,作业收入100多万元。全年农机经营收入突破了10亿元,实现农机为农民人均增收贡献20元。
但是,跨区作业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全国范围内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普遍开展,联合收割机大量增加,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加大等,给跨区作业组织和开展带来了较大困难,效益降低,风险增大。当前,跨区作业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稳步推进跨区作业工作的开展,确保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给我市跨区作业目标任务,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加强全市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跨区作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跨区作业是提高农机作业水平,加快农机化发展,走产业化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它作为广大群众增收致富的一条重要途径已经被广泛接受和重视。因此,各级农机部门要以农民、机手和基层干部的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标准,扎实抓好跨区作业工作,增强服务、争先、创新意识,通过跨区作业,切实为农民、为机手办实事,树立农机工作的“品牌”形象,在工作实践中体现“三个代表”。各地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联络沟通和协调配合,认真贯彻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及省农机局、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印发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有关规定》,提高跨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区县要成立由分管农机局长为组长的跨区作业工作协调小组,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确,人员明确、考核明确;要充分利用座谈会、广播、电视等手段宣传基层农机服务组织(中介人)和农机大户为农民增收、为机手服务的先进事迹,有条件的区县可组织跨区作业出征仪式,掀起宣传跨区作业工作的高潮,扩大影响;要切实发挥乡镇农机站和基层专业经济组织(中介人)的作用,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主动参与市场竞争,引导广大机手和农机服务实体参加有组织的农机跨区作业,进一步扩大跨区作业的规模和范围。
二、严格把关,认真抓好《作业证》的管理
今年,跨区作业证更名为《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有效期为2006年4月10日至2006年12月31日。根据农业部29号令规定和省农机局要求,《作业证》由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发放,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把好跨区作业证发放关,切实加强管理。
一是认真执行免费发放原则。《作业证》是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从事跨区作业的优惠凭证,是农机、公安和交通部门一项重要惠农和服务措施,区县在发放《作业证》时,必须向农机手免费发放,禁止搭车收费、变向收费等各种违规收费行为。
二是严格《作业证》发放程序。申请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的机手必须持有效的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或操作证,联合收割机必须牌证齐全,技术状态完好。对插秧机《作业证》的申领,机手须凭拓印的插秧机“机器号”领取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联合收割机所在区县的农机管理部门发给《作业证》,并加盖农机管理部门的公章。要优先为有组织的机具和跨区作业队发放《作业证》,对于没有明确作业地点、盲目流动、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机具,农机部门要加强管理,强化组织,确认有明确作业地点,可信的作业合同后再发放《作业证》。严禁异地发证、发放“空白证”和伪造、倒卖《作业证》。
三是认真填报《作业证》发放信息。跨区作业证发放情况要按省局统一要求的格式建立跨区作业证发放台帐和数据库,便于查询和确认。要将《作业证》发放记录存档,通过“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逐级上报,并作为各地明年《作业证》需求量的重要依据。《作业证》发放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编号、机具号牌、机主姓名、手机号、作业地点等。
对跨区作业证的发放,各地要坚持原则,规范运作,认真把关。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和通报批评。
三、务实高效,实实在在地为跨区作业提供优质服务
认真做好跨区作业服务工作,是保证跨区作业成功的关键。各区县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供及时、准确的跨区作业信息。按照“巩固老关系,结识新伙伴,开拓新市场”的工作思路,要继续大力推广县(市)“结对子”的挂钩协作办法,建立相对稳定的跨区作业合作关系。根据地区实际,指导和协调基层农机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帮助拟定跨出和引进机具数量,确定作业项目和作业地点,加强对作业地作业时间、气象条件、交通安全和作业效益等环境因素的分析和调研,努力提高跨区作业的成功率。必要时可在跨区作业前夕对作业地进行实地考察,具体落实相关事宜,防止盲目外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要充分利用部、省、市农机信息网,特别是通过“跨区作业服务直通车”及时发布跨区机收市场信息、报道机收工作进度、宣传跨区作业工作成效。要建立跨区作业信息采集点,加快信息更新速度,不断探索跨区作业信息收集、汇总、发布的有效途径及方法,引导联合收割机有序流动。市局今年拟搭建农机作业服务短信平台,以手机短信息的形式向农机服务组织、跨区作业队长和农机大户发送有针对性的即时信息,请各区县将农机服务组织负责人、跨区作业队长和农机大户的姓名、手机号码、地址、机具数量以Excel文件的格式,于5月20日前报送到市局农机管理处。跨区作业队中高性能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队请以单独文件集中报送,以便市局建立数据库,实施信息群发。
(二)提供技术支持。区县农机管理、推广和监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对外出跨区作业的机具进行一次车况检查和维修,及时办理相关证照,对驾驶(操作)人员进行跨区作业知识培训,重点对插秧机等新推广机具的机手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跨区作业机具高效、安全作业。
(三)提供周到的跟踪服务。作业期间,组织跨区作业的单位要按照服务承诺认真为机手提供维修、配件供应及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服务。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跨区作业工作的接待、组织和协调,要高度重视机手咨询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与此同时,要通过跨区作业组织开展农机优质服务活动,突出为“六户”(军、烈、孤、困、寡、打工)实行“三优”(优先、优质、优惠)农机服务,以更好地树立农机部门的良好形象。及时总结推广在跨区作业服务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典型,做到让机手满意、农民满意和各级领导满意。
四、注重安全,全面开展跨区作业市场的监督管理
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及省农机局、公安厅、交通厅联合印发的《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及机手、农机服务组织和作业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跨区作业市场。以区县为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认真做好重点路段的安全巡查工作,纠查事故隐患。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协调,坚决制止、打击随意拦截、砸抢收割机和敲诈、殴打、抢劫机手的不法行为。加强对跨区作业收费和质量的管理,禁止乱收费、乱罚款,对因作业质量和收费引起的纠纷,要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尽快加以解决,确保全市跨区作业市场的规范,维护机手和广大群众的利益。
五、及时报送机收进度和有关材料
三麦抢收期间,每周一、四中午12时前,水稻收获期间每旬末,各区县要向市局农机管理处报送机收进度,并附简要说明和典型事例等文字材料,市农机局将把按时报送作为评选跨区作业先进的必备条件。夏秋两季跨区作业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推广跨区作业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与跨区作业情况统计表(格式与去年相同,跨区机插水稻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一起分别于7月10日和11月20日前报送市局农机管理处,传真:025-85408226,Email:rmssh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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