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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落实抗旱机具补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11-11 14:39:11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锡山

  皖农机计财函〔2009〕7号

  关于加快落实抗旱机具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旱区市、县农机局: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好当前抗旱保苗攻坚战的通知精神,把省局抗旱保苗四项措施落到实处,更加有力地发挥政策措施推动抗旱救灾的作用。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当前抗旱保苗是旱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省局已决定农民购买抗旱机具不受选型目录限制,不受经销企业的限制,不受原分配资金限制。要加大宣传力度,满足农民购买抗旱机械的需要。

  二、认真做好补贴机具的管理。一是防止少数经销商借抗旱补贴乱涨价;二是要求机具经销商必须确保抗旱补贴机具产品质量保证;三是为农民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四是严格审查,认真核实防止借抗旱补贴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发生,确保有限的资金切实用于购买抗旱保苗机械。

  三、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加快抗旱机具资金的兑现。农民购买抗旱机具不受已公布目录限制,坚决全部予以补贴。经与省财政协商同意,农民全额购买的抗旱机具目录以外的产品,不论其购买地点,经县(市、区)农机局审查、核对无误后,由县农机局统计上报。省财政将资金拨付县财政,县财政通过“一卡通”支付给农民,兑现抗旱机具补贴资金。

  四、严格补贴操作程序,尽快完善农民申报、审核、登记造册等手续,及时掌握抗旱机具使用和补贴资金进度情况,为资金结算做好准备工作。

  望各地农机部门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为夺取抗旱作业的胜利贡献力量。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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