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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三电合一”基建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09-11-11 14:41:5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锡山
为深入贯彻《农业部关于开展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5]6号)精神,经研究,我部决定从2006年开始启动农业信息服务“三电合一”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其中2006年建设20个县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三电合一”平台和35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场),2007年建设41个县级平台(县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三电合一”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由我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统一组织实施,我部信息中心承担项目设计和软硬件招标采购工作,地方负责项目实施和运行。省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的组织领导,指导项目建设,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及时沟通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健全工作制度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项目实施负责人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要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完成后要向主管部门提交总结报告并做好项目检查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抓紧组织项目实施

各地要按照我部农市发[2005]6号精神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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