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2008年度特色水产品基地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渔业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渔业产业结构,推动龙虾等名特优水产品发展,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现将《合肥市2008年度特色水产品基地奖补办法》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合肥市2008年度特色水产品基地奖补办法
为进一步调整优化我市渔业产业结构,推动龙虾、鳜鱼、黄鳝等名特优水产品发展,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补范围
2008年在我市非禁养区内,符合土地规划,并经土地、环保等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批准同意,新建并建成完工,达到一定规模和标准的龙虾、鳜鱼、黄鳝等名特优水产品规模化繁育和养殖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持有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养殖证或苗种生产许可证。
(二)基地水源充足,水质符合NY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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