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农业部
【发文文号】农财发〔2008〕50号
【签发时间】2008年5月19日
【印发时间】2008年5月20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海洋与渔业(农业、水产)局(厅、办),中国渔业互保协会,有关部属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农业部200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8〕167号)要求,经我部审核,现将2008年渔业海难救助补助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请列入2008年度21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