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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新的农药标签样张的紧急通知
时间:2009-11-11 14:45:38来源:[标签:出处]作者:锡山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农药检(监督)函[2008]58号
 

关于报送新的农药标签样张的紧急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农药检定(管理)所(站)及相关农药生产企业:

自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等6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农办农[2008]10号)以来,大部分省所和农药生产企业积极开展了农药标签的更换工作,但仍有部分企业一直没有按照《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提供农药标签样张,严重影响了登记审批和标签更换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你们,请你们及时通知并组织本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尽快提交新的标签样张,以确保按期完成农药登记和标签的更换工作。需要提交新标签样张的有以下2种情况:

1、1月8日之前,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已受理的产品;

2、已有登记证号,但未获取农药登记证的。

请有关省所和企业针对上述2种情况进行认真清理,符合上述情况的,请按规定及时提供新的标签样张(上述两种情况的产品,可暂不需要提交电子文档),在提供标签样张的同时也应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商标的证明文件、安全间隔期的说明),务必在标签的边角标注资料编号或有登记证号的写上登记证号。经省所(站)初审合格后用特快专递及时寄给我所监督处。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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