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168号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经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决定停止推广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鄂荆糯6号等22个水稻品种、晋麦21号等29个小麦品种、郑单14号等17个玉米品种、湘农油571等7个油菜品种,其中水稻品种西农优30仅在四川省停止推广,现予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生产;自2010年1月1日起,上述品种种子停止经营、推广。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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