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4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青岛六和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申报的癸氧喹酯溶液等2种兽药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重庆方通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申请的金根注射液规格的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