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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表彰护渔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11-12-14 08:28:53来源:作者:山人
    近年来,中国渔政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保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国家海洋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国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以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各海区渔政局及其所属渔政总队为核心的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管理队伍,在专属经济区巡航和护渔维权工作中,不畏艰险,不怕牺牲,迎难而上,妥善应对,出色地完成了南沙伴航护渔、钓鱼岛护渔维权、涉朝韩水域管控等复杂艰巨的特殊任务,进一步牢固树立了中国渔政“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特别有作为”的“南沙精神”,得到党和国家领导及农业部党组的充分肯定,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反响,受到广泛赞誉。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振奋精神,创先争优,经农业部党组批准,决定授予中国渔政118船等5艘渔政船“护渔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见附件1),授予李明等38位同志“护渔维权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见附件2)。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今后的专属经济区巡航和护渔维权工作中,继续发扬成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辱使命,为我国渔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所属单位可视情对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农业部号召部系统有关单位广大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文化建设、加快文化发展的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中国渔政的“南沙精神”,解放思想,扎实工作,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奋力开创渔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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