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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2-06-20 11:50:54来源:作者:过客

农办财[2012]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渔业主管厅( 局、委、办),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财务、农机、水利局,部机关有关司局、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财政项目资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提高信息化水平,我们组织开发了全国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并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应用。为加快管理系统推广使用,确保申报2013年部门预算项目时正式投入使用,现定于7月份举办四期管理系统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部机关有关司局及直属各单位负责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第二期: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等11省(区、市)农业、农机、畜牧、水产主管厅(局、委、办)负责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第三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江西、山东、青岛、河南、湖北、湖南等10省(市)农业、农机、畜牧、水产主管厅(局、委、办)负责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第四期:广东、海南、广西、四川、重庆、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机、畜牧、水产主管厅(局、委、办)负责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管理的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全国农业财政项目管理系统操作与使用。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第一期拟定于2012年7月09日(周一)-11日(周三)

  第二期拟定于2012年7月18日(周三)-20日(周五)

  第三期拟定于2012年7月23日(周一)-25日(周三)

  第四期拟定于2012年7月25日(周三)-27日(周五)

  培训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霍营)。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食宿由我部统一安排,差旅费自理。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派员参加。

  (三)请各单位于2012年7月2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填写回执,见附件2)反馈我部财务司专项资金处和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由于参培人员较多,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予见谅。

  1.农业部财务司

  联系人:陈光曜、薛宇亮

  电话:010-59192524、59192545

  传真:010-59192556

  2.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

  联系人:殷瑞峰  戈凤秋

  电话:010-81708454 81702017

  手机:13167329487 13651287303

  传真:010-81708454 81708664 81702914

  邮箱:2012xxcj@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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