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管理办法》和《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等有关规定,经书面材料审查和现场审验合格,现确定第三批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13个(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13个)
农业部
201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