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快草原立法和有关法律修订工作。2014年,我们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我部已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安排,启动了《草原法》修订工作。同时,《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制定也已列入国务院2015年二类立法计划。目前,我部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依据《草原法》和《土地管理法》修订内容,对《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进行修订完善,切实加强草原征占用管理工作。二、关于加大执法力度。各地以草原司法解释出台为契机,不断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各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案件,同时加大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力度。我部每年抽调各省区草原监理人员开展全国草原执法联合交叉检查,形成共同提高执法水平的有效机制。同时,我部连续两年向全社会通报破坏草原资源的重大犯罪案件,进一步增强草原执法的威慑力,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草原监理体系建设,加大对草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三、关于加快推进草原确权划界工作。近些年来,我部大力推进草原承包经营制度落实。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承包草原42.5亿亩,占全国草原面积的72.3%。今年,我部印发了《关于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的通知》,在全国16个省区选择了20个县乡村,积极稳妥开展草原确权承包登记试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提炼试点经验,探索建立健全信息化规范化的草原确权承包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稳定和完善草原确权承包,依法赋予广大牧民长期稳定的草原承包经营权。
农业部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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