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兹核准赵兴武为农业部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荆南进等51人为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签发人依照《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的捕捞许可签发职责,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因岗位变动等原因,签发人不再适宜履行职责的,需由其所在单位向农业部申请变更签发人。
特此公告。
附件:农业部和各省(区、市)渔业捕捞许可签发人
农 业 部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