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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罗庄"一尊重一保障"农业开发惠于民
时间:2014-01-03 00:12:05来源:作者:易欣

在农业开发工作中,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农开办始终立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将农业开发项目实实在在建设成为群众满意的惠农工程、阳光工程。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特别是土地治理项目,直接服务于农民群众,项目建设好不好,农民群众说了算,罗庄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李启飞告诉记者。

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记者看到群众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我们合作社成立以来,种植面积扩大了,但浇水却成了难题,这次听说能免费为我们安装变压器,打水井,真是极大改善了我们的经营条件,褚墩镇丰谷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张怀旗兴奋地说。

每年动辄占地近万亩、造价近千万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如何才能成为群众眼中的好项目?如何才能将项目做到百姓心坎上,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罗庄区农开办采取了多项措施确保惠农成效落到实处。

尊重群众决策权、知情权。在农业开发项目选项、立项之初,罗庄区农开办对列入农业开发项目规划区内的村,实行逐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向群众代表介绍农业开发的性质、投资方向、建设内容,对在项目建设中需要群众筹资投劳、青苗损失、土地占用等问题向群众说明,听取群众的意见,最终由村民代表大会来表决是否同意立项搞开发项目,充分尊重群众的决策权、知情权。

保障群众监督权、受益权。在农业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该办聘请责任心强、懂政策、懂管理的老党员、老干部和威信高的村民代表担任项目工程的义务监督员,参与工程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实施到位,建设高质量的农发工程。农业开发项目建设结束后,与项目所在办事处、镇、村签订项目管护权移交责任书,明确项目数量和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保证农发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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