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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投诉一个村官司会如此困难
时间:2010-03-31 15:43:10来源:作者:
我宝宝因为一出生就长有脸部血管瘤,经医生指引,在07年9月份从深圳到上海新华医院进行面部血管瘤切除术,我本人就缺席了一次沙一社区组织的查环查孕,居委会在书记陈才兴的指示下,居然以”缺席一次查环查服就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为由取消了我的股东分!当时我认为这只是一件小事,因为这根本就是很荒唐,我以为会很容易解决,当我跑了沙井街道办和宝安区信访办后,我才知道,所谓的“依法治国”并不那么全面,而很多法律上标明公民所享有的权利,实际上是没有的。宝安区信访办的答复是,你是沙井街道的,交由街道解决,而沙井街道信访办主任陈松开的答复是:你们公司章程中写明,股东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停分股东分红,他怀疑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以停分你的股东分红是很合理的.我当时就完全明白为何这么多年来,村民投诉举报陈才兴都不成功的原因。
后来我到深宝律师事务所找到了一个方律师,因为我知道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是最直接最体面的方法.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律师跟我说,深圳法院出了一个内部文件,对于深圳本地社区成立的股份公司的纠纷,法院一概不受理!
因此,我就这样从深圳,宝安,广州,北京上访,拿着一张张各级信访部门写给我的书面文件,再回到广州,深圳,宝安的信访部门,但最后都把事件推到沙井街道办来处理.最后沙井街道交由计生办来解决,而那位工作人员给我的答复是,你们社区自治章程中写有缺席一次查环查孕,停分股东分红的,所以很合理.我当时就打电话给方律师,他说,股东权益根本不受什么社区自治章程限制,而且那份所谓的自治章程还是陈书记在事件发生后没有通过任何合法程序,自己编制的.根据律师的指引,我向该计生办工作人员索要书面答复,但他的答复是: “我不会给你什么书面答复的,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名字”.
后来我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南都报的记者,记者通过各方查证下,把这件事上了报,但居会的陈书记(新任书记,前任书记陈才兴之子)依然以“缺席一次查环查孕就等于违反计划生育”为由,认为停分分红很合理.只是和之前不同的是,街道办没有一个人敢出来说话.
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报纸登出后,沙一社区有几十个居民拿着报纸,跑到区信访办上访,当时还是区长李文龙亲自接见,并当场指示沙井街道办有关人员处理.但事情一到沙井街道办不但没有处理,而且,后来还有一批当时曾上访或与之有关的居民被沙井派出所以各种莫名的借口抓了起来.
以上这些事情都会在相关政府部门有留档.
沙一社区曾拥有“全国文明村”的称号,这是很讽刺的,因为这条村每年都有纠纷,上报纸头条的,游行示威的,村民跳楼抗议的等等,而这些都是起源于陈才兴书记在沙一一惯的霸主地位.
普通居民缺席一次查环查孕,全家停分分红,而陈书记的大儿子陈国培和三儿子陈建培,超生小孩,公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却不受任何处罚,从这就可想像,这是一个怎么样的社区,那是一个怎么样的人,要不然的话,绝对不会出现这么多年来有那么多居民上访投诉的.
我昨天去了深圳信访办,目的并不是要他们替我解决问题,而是希望他们能安排我在民意直通车上见领导,但答案让人失望.我跑了那么多政府部门,除了沙井街道办以外,其余的都认同沙一书记的滥用职权行为,而深圳信访办的驻场的雷律师也确定的沙一股份公司的违法行为,也认为法院不受理社区的股份公司的纠纷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它们都是按国家<公司法>成立的,为何会不受法律保护?他给本人的建议是,如果法院真的不受理,可以找社区居民签名,到区纪检举报陈才兴各种的不法行为,因为只为一件事,他们可能不管,但多起事件的话,他们有可能管.另外就是找区有民望的人大代表,因为他们可以直接与上级领导联系.但这些都行不通,因为自从派出所抓走了一批居民后,本来要集体上访的居民都不敢上访,谁还敢为我签名?另外就是普通百姓哪有能力认识有民望的人大代表?
而直到现在,沙井街道司法所所长陈桂香对沙一居民说的话还是:你们那个居民是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以被股份公司停分分红!"
我现在唯一希望的是:还我一个公道。我没有违法,但那些所谓的国家公务员,面对媒体,象乌龟一样躲起来,但而对面对普通民众,却公然说着不是人该说的话,做着不是人该做的事!沙一村的两位书记,前任书记陈才兴是后任书记陈广培的父亲,这两个人根本视国家法律为无物,视集体财产为他们家族的私有财产,可以不按国法,随意处置,普通居民在缺席一次查环查孕,全家停分分红,而书记家的大儿子陈国培及三儿子陈建培却真真正正地超生小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却不受任何惩罚,可想而知,在这两个人管治下的沙一村,还有什么法治可言,所以每年都有沙一居民由于各种原因上访投诉,只是沙井街道办从来不会去处理。而这么简单的问题,三年了,都没有人替我解决!
本人作为公司的股东,在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情况下,按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而陈氏父子在没有任何合理依据下停分我的分红是违法和越权行为,而沙井街道办多年来,对陈氏爷子的坦护,更引起沙一村村民的公愤。
我国抗战用了八年,但沙一村民却用了十多年来对陈的投诉举报,从来没有成功过,哪怕是证据确凿!主要原因是我国的信访制度,无论到哪级政府投诉,但最后都交由沙井街道办来解决。希望有关领导能主持公道,还我们沙一村一个最基本的法治环境。因为非常讽刺的是,沙一是“全国文明村”,但村民连最基本的法律保护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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