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泸溪县潭溪镇朱雀洞村支书向民清贪污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
时间:2010-12-21 15:46:3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们是泸溪县潭溪镇朱雀洞村的一般党员和村民。2010年9月8日下午2点40分,政府召开朱雀洞村党员会议,主持会议是潭溪政府领导纪检书记共6人。在开会之前就把每个党员发了一张投票单,进行评议村支部。投票评审,合不合格,可是我村党员符光荣提出建议,把投票放在第二次首先应该把组织生活放在第一次,这建议错在那里,当时镇纪检领导就把该党员驱赶出会场。我们党员想不通,没有党员说话的余地,现在政府纪检领导是谁给他这么大的权威?
在召开这次评审会,他们早有预谋,村支书向民清有重大经济总是,我介提出可不可以公布一下村的帐目。可是镇纪委领导在全体党员会议上宣布,不准公布,几年来每次党员会议都提出村财务要每年公布一次,可能性他们当做耳边风至到现在,究竟政府什么意图?
朱雀洞村向民清经手的27万多元35张发票,其中伪造假票就有几万元,未上收入又是几万元。可想而知,向民清有严重经济总是,而政府不给处理,反而说这个书记有能力,公开包庇,不顾党和群众的利益,官官相为,脱离群众。
低保户、护贫款、救济款、给有关系的党员群众,而真正该享受的不能享受、为什么?现在说实话的该倒,说假话的有功,难道我们200多名上访人员都错了吗?我们不知错在哪里?
在这次会议前,向民清为了保住村支书职务,利用各种手段,挪拢得利的党员请客送礼,叫他们这次评审投他的票,一组由村主任到每个党员活动,其它组由向民清本人进行活动,本向民清属立案查处之时,为什么镇政府要采取这种手段来保护村支书,请问这是什么意图。我们在反腐败,可是镇政在支持腐败。象这样的政府公开的保护一个有重大的经济问题的村支书。群众该怎么办?
我们于2010年6月30日和2010年8月27日分别向州、县纪委呈送了《关于反映向民清一份公开情况书》和《关于反映县纪委调查向民清的情况书》,在上述两份情况书中,我们反映了向民清自当村主任后及2008年冬任村支书以来的一系列违法乱纪的事实。县纪委也派人进行了调查。但是,使我们感到很气愤的是,我们所反映的情况及签名人,向民清都得知了,县纪委需要调查核实的人,由镇县通知向民清,向通知各组长和一些好的人来作证,并对反映真实情况的村民进行威胁、利诱,将向民清的违法乱纪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为了纯洁我党的机体,维护我党的形象,我们再次对向民清违法乱纪问题进行举报如下:
一、以权谋私,向求其办事村民索要钱物,如收三组修建危房户唐某1000元,收三组唐祖金求其帮忙借贷款1000元,已退500元;为二组符自有办低保复印残疾证收现金150元;收二组符自兵求办低保,收鸡两只,板粟十多斤,向村里申请办低保户的村民借钱,多的2000元少的几百元,不错钱的再困难也不给办。如一组符保友,夫妻痴呆,家族生活特别困难,全家人只有10多平方的旧木房,一致未得低保。二组村民符清菊一家,妻子是哑巴,一个儿子患痴呆症,本人长期虚弱多病,也未办得低保。二组符自有,妻子身体多病长期吃药,两个儿子都呆子,几年来一直请求办理低保未得。只是因为没有钱借给向民清,也没有财物送给向民清,起码丧失了良心和道德,与一个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形象是格格不入的,是给我们党在抹黑。
二、以少报收入,多报支出,收入不入帐的手段侵吞村集体财产,是贪污犯罪行为。
1、收入不入帐。
①我村卖村房收入3.8 万元,只有1.8万元入账,2万元未入帐;
②向民清曾以村集体的名义从潭溪信用社分三次贷款4.1万元未入村集体账;
③以村集体名义向村民借款6500元未入账;
④出卖村里***、***给谷池修公路收取费用1768元的收入未入账;
⑤村里办的椪柑场收承包人的承包费每年800元,三年共2400元收入未入账;
⑥今年由前任县长周云拔款1万元维修二组公路的收入未入账;另外还有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的村收入未入账,上述这些款项大部分被向民清侵吞入腰包。
2、多报支出
①从银行贷款14000元,付银行利息13656元,在村里开支中增加付银行利息13656元。
②告泥巴公路征收款7300元,农户已付1270元,仍在村里报7300元,冒领了1270元。
③2009年向民清领走符安华高速公路补助费1000元,然后让符安华去符民贝店上领取该笔费用,而变成向民清欠符民贝1000元,事后向民清将债务转嫁给村里,变成村集体欠符民贝1000元;2008年7月29日报用车费1000元,2009年11月18日支出不明账目8000元,二组公路修建费2400元,2008年7月12日报修路费用3000元,2008年8月15日报烟钱135元,多报了支出。
④伪造假支出领条。2008年6月24日二组维修公路3980元,伪造28名村民签字盖手印领取。
⑤无票据以造名册白条开支。仅2009年至2010年就有73800元。
三、侵犯村民私人利益,贪心不小。
2006年至2009年我村公益林补助款17220元,应发给村民未发,2009年符菊花的椪柑培管费400元被向民清领走,一直未付。二组村民维修公路应付村民劳动报酬4000元未付。向民清利用修二组公路的机会四处向各单位筹款,还欠村民征收款3万多元,另外,乘修谷池公路需要***之机,高价倒卖***、***。
四、假报项目,骗取国家项目补助款。
我们村的两叉溪土地,承包给吉首市排吼乡村民陈绪银,由其修建了椪柑保鲜库。陈绪银已经在吉首得到国家补助费2万元,向民清又叫本村村民符民春以自己之名将陈绪银在吉首市已领取了国家补助款的椪柑保鲜库,向泸溪县申报在符民春名下,骗取了国家补助款2万元,被他两从私人了。
五、村里账目存在严重问题,向民清涉嫌贪污。
村里财务自2008年至2010年6月,经县纪委核实,共收入270610元,总支出272535.45元,其中,有票据及白条子共35张,开支162739元,无票据列名单开支的一张为73800元,应该还剩余34071元。
以上所述,全属事实,也有相关的人证物证证明,望上级明查。
至此 感谢
举报人:泸溪县潭溪镇朱雀洞村党员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