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依法清理新邵县潭府乡小团年村主任杨许文任期内最近十年账务的报告
时间:2010-12-21 15:46:3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请求依法清理潭府乡小团年村主任杨许文任期内的最近十年账务的报告
尊敬的新邵县纪检会:
我们是潭府乡小团年村的村民,对村主任杨许文任职以来财务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特别是村集体林场筏卖款的去向不明、水毁工程、村部修建、水泥路面硬化、退耕还林、育林费、冰灾款、安居工程款等上级拨款、所有收支情况等进行暗箱操作。村里这些钱何去何从,群众意见非常大。我们一百多个村民已经到乡政府检举、申诉、控告很多次。(书面形式向乡领导提议五次,口头不知道提了多少次。)
一、我们要求:
1、清理杨许文任期内的最近十年村账务并逐笔公开。
2、已经清好的二年零七个月的账务给一份给举报方,并在村里逐项逐笔公开。
3、乡本案负责人应该对村干部问话落实,并说明以后出的帐目性质不同,瞒报漏报全属贪污。
4、依法查明泄密者并处理到位(有故意泄露村民联名举报材料证据。我们的举报材料有11页,没有40分钟是看不完的)。
5、杨许文竟敢在纪检部门调查期间对签名村民打击报复,应该严肃处分。(有证人)
二、目前乡政府本案负责人只同意清理最近二年零七个月的账务,可能还存在账目不全。乡政府本案负责人还要求清帐小组成员对帐目不能外说,不可以抄帐出来。我们坚决不同意,其理由是:
1、村集体林场筏卖、水毁工程、村部修建、水泥路面硬化等重大工程或项目,均发生在2008年以前,只清理最近二年零七个月的账务达不到村民查账的目的,也无法解开村民对村重大工程或项目暗箱操作的疑虑。
2、只清最近二年零七个月的帐务,或者是把村部修建和水泥路面硬化等开支单度统计出来。这样村民更加会担心村里的账目不全、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等问题;各项支出是否合理,有无滥支乱报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等等问题。
3、村民自治、村务公开,保障村民对村级财务的参与权、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是法律赋予村民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剥夺。乡政府本案负责人只同意清理最近二年零七个月的账务缺乏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
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有关明文规定:“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据此,村民要求所有收支逐笔登记和公开符合上级政策精神。
5、乡经管站只清最近二年零七个月为什么就暂停了?我们已经五次书面形式;十几次口头要求清十年。如乡经管办缺少清账经费我们可以支助。如果上级同意,我们也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
6、我们来清账的目的是发展小团年的经济和林业。小团年村的账目不清不白,开支过大过高。全村人民辛勤栽培的价值上千万的村集体林场。现在村民有的说反正林场收入我们村民又占不到份,采取无所谓,偷也好,烧也好。
7、有极个别干部违法原则,违法党性,私自将村民的举报材料告知村主任杨许文,村民却遭到不同程度的打击报复,请求上级机关保护村民合法的申诉、控告的权利的行使,对有关人员查清以后处理到位。(有泄露村民联名举报材料证据。)
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我们再一次要求:清理杨许文任期内的最近十年村账务并逐笔公开;依法查明泄密者并处理到位。以上我们的想法如有不对之处,请上级领导一一指教。
报告人:小团年村民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