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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潭府乡小团年村主任贪污、挪用集体财产
时间:2010-12-21 15:46:4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战狼
  关于对新邵县潭府乡小团年村村主任杨许文贪污、挪用集体财产及涉黑等问题的举报材料

  上级有关领导:

  举报人:新邵县潭府乡小团年村全体村民

  被举报人:杨许文   男   中共党员、新邵县潭府乡小团年村村委会主任,家住潭府乡小团年村6组

  举报事实与理由:

  我村属于库区、山区,交通十分不便,是个封闭落后的村。 杨许文担任潭府乡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近二十年,其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搞“家长制”、“一言堂”、典型的“土皇帝”。 作为书记、主任的杨许文毫无廉洁自律意识,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达数百万元。其违法违纪行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弄虚作假,故意造成账目不清,以便侵吞集体财产

  上届村里结余现金4万多元,又有近千万元财产收入,在杨许文担任书记主任近二十年期间,采取账目不入帐、虚开发票、打白条方式、将村里资金转来转去,混扰群众视线,以达到贪污、挪用集体财产的目的。村里近千万元财产流入杨许文之手,造成村集体经济负债累累,甚至借钱发工资。

  (1)近几年来,我村伐卖集体林木所得收入近200万元、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村集体提留40多万、硬化村道交通局和财政局下拨80万左右、修建村部大楼政府下拨资金5万元、村道硬化竣工典礼人情款13万多元,另外还有村民不知道的上级政府的各种款项,村民知道的收入累计达300多万元,而村民所知只开支200多万元,所剩的100多万去向不明。这么多的经费也从未为村里办几件实事。现在我村农田水利建设几乎瘫痪,山岸两旁的农田几乎荒芜或只能种旱粮作物,垅中水沟四漏百穿,旱季时农耕放水苦不堪言,有不少垅中良田也因缺水或放水难而荒弃;有好几个组为解决饮水问题,自己建水池、架管道耗资甚多,村委会答应从这些项目款中解决部分资金,但杨许文借口村里没钱,一直未能解决。村里每年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村集体提留就达10万多元,这笔钱不知道用到哪去了。

  (2)上级下拨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资金去向不明。

  一是退耕还林资金;二是2005年5.31洪灾、2008年雪灾救灾资金和物资;三是移民后续扶持基金;四是粮食直补资金;五是扶贫优抚资金和物资;六是水库农田淹没资金;七是育林费等其它资金。村民对这些资金不知用在何处,有的即使知道也觉得分配不公,发放时凭私人感情和关系。前几年,由于水灾、冰灾给村民造成不同程度损失,为帮助有实际困难的群众,落实党和政府的爱民之心,上级政府拨款、拨物不少,可杨许文利用职权,凭关系、重感情、偏亲友、变相违规发放救灾款:如第三组村民陈修成在2005年因山体滑坡使一间房屋全倒塌,救灾款下拨后,村主任杨许文同意解决1000元的救灾款,后不知什么原因只解决了500元,领款人也不需要签字或打领据。而杨许文的亲家刘同林(村妇女主任刘同林系杨许文的儿媳妇的妈妈)在多年前自然倒塌房屋一间,与洪灾扯不上关系,可她家却以救灾款名义冒领多次救灾款达数万元;而与她亲家同年同样情形的五组村民李联新,未得到救灾款。

  (3)请客送礼、暗箱操作、虚开发票、白条入账。上级领导来村里检查指导工作,村里如果没有招待,便用钱款打发,动辄几千元一次,全部以打白条的形式报销了。其所买名烟和土特产给上级领导送礼,也是白条入帐,杨许文即是经手又是审批,有时以招待领导名义,虚开发票,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公家财务。

  (4)违反合同,两次以村名义擅自为甲方加价17万元,强行侵占公家财物。在2007年—2008年村道硬化工程中,村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材料上涨不加价,可杨许文两次召开组长党员会议,在未经过大多数人同意的情况擅自为甲方加价17万元,并串通少数几人为甲方加价。不久物价下降,后来未予以减价,不按合同要求而由村方强行加价,其中必有问题。

  (5)强行抵押集体林权证并擅自把集体户头改为自己妻子个人户头。每年以5000元的租金将村里的上千万集体林权证租借给潭府乡原派出所刘雄心,杨许文自己也用于贷款抵押,可三年的租金1.5万元杨许文至今未上交到村里。杨许文未经上级同意擅改林权户头。村民不同意租借林权证,杨许文为此还与党员黄银东大动干戈,并恶语威胁,导致黄银东至今不敢参加村里的任何会议。

  (6)挪用公款。鸽子坳山体滑坡,上级政府拨款930元用于救灾,杨许文私自签字领取,后被村理财小组发现,但至今未将930元救灾款退还村里。

  (7)2005年乡政府伐卖东风林场林木(系小团年等5村栽植),买主给所辖村干部5000元的好处费。杨许文嫌买主给的5000元太少,当场不愿意收受,事后杨从买主那里得到更多的好处费后,东风林场伐卖才成功。

  (8)违规使用村委会公章。杨许文瞒着村会计,私自使用村委会公章,从上级领取各种款项。

  二、动用黑社会势力,打击报复,暗箱操作选举

  1、暗箱操作选举

  杨许文之所以近二十年来一直稳坐村书记、主任的宝座,与其利用职权,动用黑社会势力暗箱操作选举有很大关系,每次选举杨许文均把选票直接发给组长或自己的心腹,除象征性发些选票给选民投票外,其它大多的选票由组长或心腹包揽直接填写,很多选民十几年来一直未看到过选票,对不同观点者采用恐吓、殴打手段,强迫村民服从。

  2、打击报复

  一是最困难户不给低保。为解决农村特困村民的实际困难,上级政府对特困群众实施低保补助政策,可村主任杨许文利用职权对低保对象的确定也得凭关系,凭个人私情。第三组村民段正美,现年74岁, 1990年患上眼病,家境非常贫苦,现左眼糜烂,只剩下眼眶,现已成眼癌,无法诊治。他老伴石玉兰于前年十月,由于不小心把右脚摔成重伤,现行走不便。他的孩子家里也是天灾人祸不断,条件不好,段正美为了生存,每天带病承受高强度农活。面对这种情况两老也很想村领导将其确定为低保对象,段正美多次找村主任杨许文,多次被拒之门外。其原因:一是由于家贫,段正美一家没有去奉承、讨好杨许文。二是由于段正美与同组的村民发生山林界线纠纷,杨许文偏向他方,段正美与杨许文斗过嘴。三是杨许文陷害别人,要段正美的妻子做假证,而其妻不从,所以一直怀恨在心。

  3、法庭上做伪证:老实巴交的村民肖石林在村道硬化作业时受伤导致八级残疾,肖石林向杨许文支付医药费,因肖石林没有向杨许文阿迎奉承,导致杨不高兴。杨许文为报复肖石林,伙同村民何地定要求村里重新写个假合同;叫村民孙××、石××、李××和乡政府干部周向荣到法庭做伪证。肖石林到现在医疗费还没有到位。

  综上所述,杨许文作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特恳求市纪委、市监察局派出工作组到我村调查杨许文的违法违纪行为,并对其予以严惩,以“医治”我们民众受患已久的“心病”,还小团年每个村民的公平和正义,同时,我们不放弃到省里和中央上访的决心。

  此致

  敬礼

  新邵县潭府乡小团年村村民

  二○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关于2007年—2008年车峙到小团年村道硬化

  工程有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一、村道硬化工程由甲方石国华承包,总金额为129万元(已签订承包合同)

  二、在施工中杨许文两次以村委名义,擅自为甲方加价17万元的情况。

  第一,在整个路基峻工后,向村方索加5万元,当时承包者与村方党、组长会上协商此事。群众反映强烈,主要由陈平常同志谈了不能增加工程款项的理由。言后,承包者无言以答,村主任默默无闻,整个场面保持沉默僵局。面对这种局面,村主任杨许文将孙佑芝同志直呼,离开会场,并耳语长谈。尓后,由孙佑芝同志表态同意增加路基工程款项5万元。就这样,村主任就宣布该工程款增加5万元而落定。当时也许有那么几个人随声附和,而大部分参会者也只能敢怒不敢言。根本没有签订文字依据,(群众呼声:增加此项工程款,必有原因,为什么不按合同要求而论,而由村方自己强行加价呢?)

  第二,在硬化路面的过程中,由于当时水泥涨价,超过当时承包期的单价。经承包者核算,需增加13万元的水泥差价。会上协商时,群众对增加这笔款项意见很大,双方争执不下。最后由孙立国同志提出折中意见,表态同意增加12万元,其中有3人表示同意。就这样,村主任宣布该款项以增加12万元而落定。当时其他与会者敢怒不敢言,也没有签订文字依据。(群众呼声:一是当时由孙立国同志提出同意增加12万元,他有什么权力表这个态?为什么是他提出表这个态?是不是村主任与孙立国及某些人事先有串通?二是后来水泥价猛降,每吨约为130多元。而承包时,每吨约170多元,水泥降价时,为什么村领导又没有提出减少工程款呢?)

  三、其它几个疑点:

  1、施工中,监工员陈平常等人,发现每包水泥按要求重量减少,后来村方与水泥厂家协商,补足水泥重量差20吨,这些水泥用在何处?如果由承包方使用,应从承包金额中扣回这些金额。

  2、监工员陈平常等人从施工开始到结束,都把各时期水泥单价的涨、落情况及其质量的好坏,用沙的数量、质量等情况暗暗做了详细的记载。并通知村主任在工程结帐时把这些情况考虑进去,他本人也答应这样做,可是最后与承包方结账时,村方把这些情况不了了之。这是何原因?

  3、主体工程结束后,马路边沿的填补,就由承包方承担,而村方后来又把公路边沿加固,有的地方砌了安全墙。这些费用全由村里承担吗?应有个具体的账目。

  4、整个工程的收、支情况应有个具体的账目,知情者应参与经费的结算。可结帐时为什么被“凉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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