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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政府利用征收侵害农民权益,办事人员敷衍塞则
时间:2017-12-28 03:33:50来源:红网作者:
2014年3月份,怀化市鹤城区东南连接线征收,将我们家原住房及土地征收,并已于4月中旬与项目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但直到2017年10月份才接到拆迁办项目部通知,可以领取安置补偿,但被告知我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人员,不能享受正常安置,对于这种决定我根本无法理解,也不能接受。更让人气愤的是此前已经到鹤城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计生办审核,并确认签字盖章,本人属符合政策生育,但12月份又被项目部告知依旧不符合安置要求,在寻求正常安置补偿过程中,办事人员一会说按2014年2号文件,一会说按2016年9号文件,如此愚弄百姓,想要讨要一个说法,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难如登天!从10份到12月份,经过近3个月的时间,在区政府与市政府之间被当做皮球一样踢来踢去,政府办事人员完全不顾百姓利益,对百姓敷衍塞则,再找不到更好的理由搪塞的时候就以要开会决议,领导正在休假等理由推脱敷衍,将事情无限期往后拖延!令维权者身心俱疲!用连他们自己都觉得太不公道的理由,损害百姓利益。

  请问什么是违反计划生育的超生人员?

  在85年的时候,计划生育并未正式实施,而农村地区也根本没有要求办理准生证的说法,即使当时父母未满年龄生育也不能算计划外生育吧,即使按照后面的法律,现在已经过了30年,我自己都已结婚生子,早就超出了20年的诉讼时效,而且作为第一胎,上面并无哥哥姐姐,又怎么变成了超生人员!

  而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而怀化市计生委也是1990年1月以后的才正式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来评判1985年的生育事实,并且全然不顾当时怀化农村传统落后的社会实情。并以此剥夺我们请求正常安置补偿的权利! 安置补偿至今才予以落实,时隔三年,房价早已由2014年的3300元左右一平米,涨至6000元一平米。而农民的安置补偿却被一变再变,本来签订的是每人90平米的购房券,却被一拖再拖没有发放,今年7月份被告知只能领取现金,而且现金不但没有按照同等面积的房价补偿,还被迫变成了25万(比2014年每人少2万,25万现值买房只有42平米左右),并且被迫分三年补偿。如此愚弄百姓,全然不顾国家对于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法律法规,光明正大的侵害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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