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举报投诉
举报吉首市公安非法行政致人死亡,向无辜人员勒索费用
时间:2018-04-17 03:08:14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关于吉首市公安非法行政致人死亡,向无辜人员勒索费用的举报

  尊敬的领导:

  我名叫李超,男,现年24岁,吉首市居民,身份证号:43310119940401xxxx,电话15211143307;现专题呈递“关于吉首市公安非法行政致人死亡,向无辜人员勒索费用的举报”。

  事情是这样的:

  我和母亲彭春梅(现年55岁)住在吉首市“的士街”75号的自建房屋内,2018年3月21日23时许,家中来了3名自称是公安的人员,未出示任何证件及法律文书(《搜查证》),要求本人开门,对家中一楼住处及501房间强行非法搜查。

  母亲是吉首“雅轩宾馆”的一名保洁员,究竟犯了何罪,竟然被抄家?我当时是一头雾水,也被吓懵了。后据我了解:2018年3月21日21时30分左右,一群身着“公安、特警”服装的人员,乘3台大巴车、3台轿车,来到吉首大学风雨湖对面的“的士街”,未出示任何证件(搜查证、治安检查证),冲进各个宾馆,开展所谓的行政执法。在“雅轩宾馆”内,执法人员将一名叫“彭小杰”的男子追至该宾馆6楼跳楼死亡,现场引来数人围观,执法人员的解释是:跳楼死亡的是吸毒人员,与执法无关。因现场出现行政执法致人员死亡事件,执法人员便将在场围观的所有人员全部控制并带至吉首市石家冲派出所,我的母亲彭春梅便在其中。因是无辜群众,3月22日18时左右,彭春梅便被吉首市公安局释放,其余被带走人员据称涉黄被吉首市公安局治安拘留15日。

  4月3日13时,乾州派出所民警将彭春梅从家中带走,带至石家冲派出所,开口向彭春梅索要5.5万元,作为死者彭小杰的安葬费,否则将其刑事拘留。彭春梅当场质问公安人员“你们将死者追至楼顶跳楼死亡,为何叫我赔钱?”,派出所人员讲“死者曾在你家租住,死亡与你有关,你想离开派出所,就得替死者出安葬费,花钱买平安;否则我们以“组织他人***罪”的罪名马上将你刑事拘留”。在派出所内,相关人员对彭春梅长时间威胁、诱迫。一直到4月4日凌晨2时左右,彭春梅还被留置在派出所,内心十分纠结:不交钱,派出所会将自己刑事拘留;交了钱,说明自己对死者的死亡就负有直接责任。在强权面前,彭春梅觉得实在无能为力,没有办法,彭春梅通过手机联系社会借贷人员,高息借贷5.29万元钱,将钱交在派出所民警龙小朋的手中,(派出所收钱录音文件附后)。派出所收钱以后,未开具任何收据将彭春梅从派出所放出,并称夜深了收款收据开不出来,叫彭春梅第二天来取。4月5日,彭春梅与朋友一起到石家冲派出所去要收款收据,派出所的人员称清明放假了,要在4月8日才可以取得到收款收据,在4月8日上午,彭春梅又去派出所索要收据未果,中午时分,彭春梅又被乾州派出所的人从家中将其带走,4月9日,湘西州看守所联系彭春梅的家属,叫家属给其送衣物,称彭春梅拘押在州看守所内。至今,彭春梅的家属未收到任何法律文件(刑事拘留通知书),尚不知道拘留原因,彭春梅被带至派出所时身上携带的5张银行卡、2000多元的现金、银手镯1个、白金耳环1对、手机1部等物品下落不明。目前,彭春梅因被刑事拘留而不能还清高息借款,其家已被债权人抵押,家人居无定所。

  执法人员非法行政酿造“血案”致人死亡,人命关天。据目击者称,死者彭小杰被公安追至楼顶跳楼后并未立即死亡,被公安救援至地面后,发现脖子上有绳索的勒痕,未经及时抢救随后死亡,执法人员称死者是吸毒人员。为防止死者家属陈庆霞上访,执法人员将其治安拘留15日,控制在公安机关的的治安拘留所内,在控制期间,死者未经尸体检验查清死亡原因,在未征得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便将尸体火化。4月3日,死者家属陈庆霞提前释放处理死者后事,家属抱其骨灰到政府含冤上访诉求,为死者讨还公道。公安部门为了平息死者家属上访,为了规避自己的执法过错,利用手中职权,竟然编造“莫须有”的罪名,逼迫无辜群众,为其违法行政至人死亡买单,真是天理难容。

  4月11日晚21点30分左右,一些身着“公安、特警”服装人员,乘3台大巴车、3台轿车,再次来到吉首大学风雨湖对面“的士街”的各个宾馆,边出示证件边拍照“演戏”执法,弥补3月21日未亮证执法至人死亡所缺少的重要一环。

  我的母亲仅仅是一名普通的保洁员,即使违法犯罪,自有法律的评判;你们违法行政至人死亡赔偿,为什么要我母亲买单?是谁赋予了你们这么大的权力!就算你们捏造的“莫须有”的罪名成立,难道我的母亲会强迫或组织一名男性人员***?(我深信,你们公安机关到目前为止,都还没有办理过一起男性人员***的案件);就算死者彭小杰是***人员,难道是我的母亲将其追赶至楼顶跳楼的吗?

  在全国轰轰烈烈扫黑除恶的今天,在担当扫黑除恶主力军的公安部门内,竟然存在如此严重的“灯下黑”!朗朗乾坤下,我家竟然遭受如此深重的冤屈!

  为此,我含泪祈求:

  1、请领导严查“3.21”执法人员非法行政酿造“血案”致彭小杰死亡的真相,依法处置非法行政肇事者。

  2、立即释放无辜群众彭春梅及退还被办案人员勒索的人民币5.29万元。

  3、彻查彭春梅被带至派出所后,身上所携带财物的去向。

  举报人:李超

  2018年4月13日

  上述事实,我有证人及警察收钱的录音资料证实。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