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领导:
我们从某监督网中查出沅陵县清浪乡八方村级账务,收入明细为403500元,支出317490元,结余86010元出向不明。其中村组误工村干部向政府上报1500元,(组长实收720),保洁员2500元或3500元(保洁员实收144元或720元),支部委员2400元或4800元,(有的人收到600元),村委员王启旺一分钱也没拿到。贫困户王启国200O元,也不明去向。全部都是村干部代笔签名领款,依照法律法规定:未经当事人委托授权,代替他人签字必须要负刑事责任!我们请求上级纪委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