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举报投诉
邵东县大丰村有人占用基本农田欲建别墅,侵占多位村民田地不搭理?
时间:2018-08-14 02:04:26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位于大丰村农田中央的“豪宅”已经动工建设

  连日来,邵东县界岭镇大丰村一组内颇不宁静,群众持续反映,现在组里有这样一位土豪,违规占用了基本农田欲修建别墅,还强行侵占其他村民的农田和水塘,事先不进行沟通直接就挖,事后不积极调解不谈弥补,导致民怨甚大,纷纷质疑其霸道作风。

  据了解,在农田上建房的人叫曾立桥,也是大丰村一组人,在未取得合法用地审批手续,也未依法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建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建房,违建面积相当巨大,达到10多亩,在当地都属罕见。

  

  未经商量好就将别人家的农田和水塘占为己用

  在准备建房过程中,曾立桥强行侵占了邻居曾良平等的农田和水塘,叫来挖土机挖平,修建成了私人的马路,由于曾良平等近年来一直在外谋生,在被侵占后才获知消息,待回家后找曾立桥理论,他竟然称曾良平家种了20多年的田并不属于曾良平家,而事实上此前的土地确权都是已经把这块田划分给了曾良平家的。

  多次协商不成后,侵占农田的曾立桥对曾良平儿子说,要他去做工作兑换曾良平家房屋下的另外一丘田,然后才谈其他。近70岁的老人曾良平不禁质疑,“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如火如荼的建设工地,碾压的全是农田耕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基本农田用于个人建房。

  《邵东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以上,应予立案处理。

  为避免矛盾冲突升级,特恳请国土管理部门能对这个事件引起重视,并迅速进行实地调查,严厉处罚违法用地的行为,并恢复我们自己的农田,保护我们仅有不多的耕地。

  我们期待政府部门的公正处理!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