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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蒿子溪修扶贫公路强行占用、毁挖良田
时间:2018-08-23 02:24:58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我是沅陵县五强溪镇蒿子溪村民,我现在举报政府在计划施工修扶贫公路一事上的政策与国家的明文规定有所含糊其辞。我是蒿子溪村马下组村民周某,我于8月9日(本人在温州务工)接到老家堂弟的电话,说官庄镇修一条扶贫公路己挖到五强溪镇蒿子溪村马下组我家的地盘,说承包商要毁掉我的良田、从我田里经过。然而,在我当事人没接到任何有关占田的电话情况下,开发商于8月10日晚21点左右强行侵占我的农田、用挖士机从我农田里毁挖经过。我本人于8月19日上午(请假)从温州坐车,于20日上午到达马下组老家。我到家后第一个给村支书周朋初打了电话,他说他与开发商有言在先:必须得到占田、占山的事主的同意,然后??可开挖及占用。我又在21日上午与村主任通了电话,我问她为何不事先通知我,我而且说得很清楚:私自强占、毁我良田己属违犯、严重侵权。我说了一大堆国法及规定,村主任都说她不知道有关强占我良田的事情。我现在让大家来评论一下,现今是法制社会的中国,关于扶贫、移民等等国家有非常明确的明文(文件)规定及政策。也有非常明确的、有关征收田地的明文(红头文件)标准及规定。我真不明天白,有关政府的地方政策为何昏庸到如此地步?而这条公路到底是由哪级政府批示给开发商的?政府得有个说法!我已回家两天,现在还没有违法、违事方出来找我。而在当今法制社会的中国,没经过我当事人的许可,强行占用、毁挖我良田,是谁给了他们如此大胆的权力?这和旧社会的强盗、土匪又有什么区别?开发商违法、侵犯我人权。我笑天下,我笑现今的法制社会竞会出现如此谎唐的事情?我己通知村干部,假若25号之前违法方不给我一个公道的说法,那么我就请挖土机将我良田之地挖了。我不相信正不压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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