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关于2004年1月常宁市农商行荫田支行显示我爸贷款2018年未还一事,我感到有以下疑问:
1.这笔贷款是当时工作人员邓国华所冒用我爸身份信息贷款据为己有,银行监管系统是如何监管的?为什么到今天去打征信报告才发现问题?那如果邓国华不在了,那这笔贷款死无对证,农商行又怎么办?在常宁市农商行系统中是否还有更多的这种情况?
2.从2004年到2018年.14年之久,这中间贷款在荫田支行是支行谁在帮邓国华续期?又没我爸身份证,是谁照样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把这贷款续期至今的?
3.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出现这违法行为,银行为什么不向司法公安机关上报?杜绝这违法行为再次发生,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4.我爸要荫田支行把原始贷款凭证复印件,为什么尹扬行长不给?打信贷主任黄官春电话4次不接,发信息不回。这笔款绝非邓国华一人所为。
5.这种行为要不要査,要不要抓?给银行与个人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所以:上面几点问题要得到合法合理的回复!并且相关部门深査常宁市农商行职务犯罪,对那犯罪在逃的人要捉拿归案。不让人民财产安全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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