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南湖新区一社区党支书带领强拆队
暴打老人抢走手机扬长而去
我是岳阳市南湖新区湖滨雷公湖社区62岁孤寡老人许定龙,身份证号:430621195703145757,联系电话:1807573250。我在与我弟共有住房前生产经营烟道管业务多年,该场所早已被列入征收范围,但当地相关部门就征收补偿事宜未与我达成一致。2018年8月10日下午,所在雷公湖社区党支部书记杨其志带领其妻弟闲杂人员等组织的“强拆队伍”来到我经营的场地,准备强行拆除房子及厂房,因房内还有10余万元的机器设备及管道成品、材料,空调等物品,我便恳求带队的杨其志书记给予一小时的时间,待将屋内的东西全部搬离后再拆,却遭到杨书记的当场拒绝。为此,我气愤地说“你不是人”,只为这一句,杨其志书记竟向我扑来,一顿拳打脚踢,我满口鲜血倒在地上,勉勉强强的爬起来后,其又指使其他带领的同伙围住我对我一顿暴打,又被打倒在地,爬起来后又被打倒几次,群殴致我头破血流、满身血污,不省人事。期间,我的合伙人刘五雄见状用手机拍摄打人现场视频,被杨其志书记发现,立即命令其妻弟掐住刘五雄的脖子,又命令另两人控制其双手、一人从刘五雄手中抢走手机,之后一行人扬长而去。
我随即被送往岳阳爱康医院住院治疗,伤情经该院诊断为脑震荡、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现仍头晕目眩,尚在治疗之中,目前已花去医疗费用6000余元均为我个人支付。我已报案,并与亲友分别向有关部门投诉,至今未果。
国务院、中纪委等部门已三令五申“先补偿后拆除”,然而,杨其志书记组织的与其亲属为首的“强制拆迁队”,在与我就拆迁补偿尚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行拆除我已经营多年的经营场地本属违法。杨其志书记身为党支部书记,代表共产党的形象,但其为了达到强制拆迁的目的,故意将我价值10余万元的机器设备和烟道管成品或半成品及空调等物品毁坏于塌墙之下,已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其行为不但损害了党在人民大众心中的形象,而且也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其为毁灭证据抢走现场拍摄者刘五雄的手机据为已有,已构成抢劫罪。然而,施暴者杨其志书记及其“强制拆迁队”至今仍逍遥法外,难道党支部书记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天理何在?正义何存?
现请求社会各界和各大媒体及法律人士仗义执言,为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我讨回公道,让施暴者得以应有的处罚。
受害人:许定龙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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