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湘潭县花石镇马垅村新铺组组长胡坤琪后续
民告官之路(四)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实名举报湘潭县花石镇马垅村新铺组组长胡坤琪,花石镇政府纪委有关人士要么说没时间,会调配的,要么说不归他们管。可不知为什么,上个星期,竟然也找胡坤琪了解情况了。不过他们还是没找当事人我了解情况。在此身纪委同志喊话,我愿意配合政府提供有关证据。
这段时间,组民们一直在等纪委的处理结果,说如果没有个结果和说法,会继续合法维权。全组才19户,竟然有12户要联名举报。
下附我的实名举报信。
举报信
尊敬的领导:
我名贺定文,男,现年53岁,汉族,湘潭县人,身份证号码:43032119660429xxxX,现居住地址为湘潭县花石镇马垅村新铺村民组。我以公民人格如实向纪委领导实名举报我组村民组长胡坤琪以权谋私,仗势欺人的恶劣行为。我和村民们维权的决心都很大,恳请有关领导调查核实。
一、本组2010年11月土地征收补偿款(门面16项)计174万元,另赵初见两项30多万元,合计人民币贰佰零肆万元整(2040000)被胡坤琪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两年之久,但是这笔款项的银行存款利息都没有分给村民,被他据为已有。
二、2016年4月18日又征收土地(14项门面)计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叁仟参佰元整(2253320),此款中胡坤琪私自将321760元存入胡坤琪名义的银行帐户上,2018年3月3号组上分配征收款中,他将此款冲减,此属早已挪用行为。2018年刘运红又征收土地1137000元,合计3389320元,其中2252320元存入银行两年左右的利息也没有拿出来,分给本组村民,也被他私自占有了。
三、胡坤琪任组长期间,对土地补偿金分配不公,以权谋私。胡坤琪的儿媳和孙儿2017年农历正月16日做结婚酒,2017年6月孙女出生,姜彩云的孙子2012年5月14日出生(有分配合同),可是胡坤琪对姜彩云家出生在前的孙子不予分配,而他自家的媳妇、孙女都全额得到全款,这是典型的吃住人和以权谋私的特例,全组村民敢怒不敢言。
四、胡坤琪在当八年组长期间私自在土地补偿款中领取捌仟元奖励金,在这个问题上大部分组民对此意见很大,反映强烈。
五、根据组上全体村民会协议,大龄男青年预留部分资金时间定为三年,因他家和他家兄弟家儿女均已结婚生子落户在队上,胡坤琪就以组长的权利私自在2018年将这项补偿取消,此引起大部分村民不服。
六、组内原议定,针对土地征收款,组内因读大学后分配工作而户口在外的组员给予一些分配,2016年前两次土地征收款分配时也都按此执行过,当时胡坤琪哥哥家其它人家的都享受过此项政策。组员们以为以后都会按些政策执行。可2018年这次分配胡坤琪私自取消了这项政策,原来他哥哥家有两位类似情况的成员已暗渡陈仓,把户口已迁回。这次组内也只他家哥哥家唯一享受了这项政策,其余村民对此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其中何自强和徐辉光两户至今没有领取应得的分配金额,以示反抗。
七、王家塘收款为12万元,新铺、九如、彭胡三组总水份为9亩,我组占4亩4分田水份,我组到底分了多少钱?此款并未分给村民。
八、原文建征收土地时,赠送三个组每户组员红包100元,烟一包,槟榔一包,文建按全组户数全部交给三个组长代发,其他两个组都发到了户,我组并未发下来,都被胡坤组长个人占有了。组长如此小便宜都贪,在其它事上可想而知。
九、胡坤琪的女儿因嫁外地,户口早已迁出。其外孙女想转学到湘潭县花石镇中心小学就读。按适龄儿童遵循户口所在也就近入学的国家政策,学校拒收。胡坤琪怒气冲冲跑到欧校长办公室拍桌打椅,还扬言“我是镇代表,你敢不收”等言论对校领导进行威胁。
十、胡坤琪利用组长的职务私自侵权一亩多田砌屋和砌猪栏,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法律赋子的手续,镇上也没有采取任何的执法行动,就因为他是镇代表吗?
十一、1998年,胡坤琪个人向政府基金会贷款几十万(具体数额不清楚),个人有偿还能力也拒不还款,直到2008年左右对其进行拘留,才开始分期还款。此等老赖怎么当组长呢?
十二、2018年3月27日,组民以签字的方式(全组除胡坤琪家,共19户,只他亲哥哥胡海琪末签字)选出贺定文(我)为小组长,胡坤琪却至今不打移交手续,是何原因!
以上十一条均属事实,并附上有关组上所签协议,如有虚假愿接受法律惩处。
此举报敬请有关领导核查落实,并给我组村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举报人:贺定文
联系电话:189xxxx8313
2018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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