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举报投诉
针对长沙《水谢花都》项目用地控规修改的市民意见
时间:2018-09-04 03:27:19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针对《水谢花都》项目用地控规修改的市民意见

  最近,长沙悦禧开发公司又在谷山下“开发”地块E06-D45-1、E06-D50(属“高星分区洗心禅周边地区”)。该地块原控规主要指标为:建筑限高≤24米、容积率≤0.8,建筑密度≤19%,绿地率≥51%。经长沙悦禧开发公司申请,望城区规划分局“勘误公示”,主要指标完全按照开发商的要求,改为:建筑限高≤18层,容积率≤2.16,建筑密度≤23.46%,绿地率≥43%。为此周围居民表示强烈反对。主要反对意见归纳如下:

  一、谷山海拔362米,比岳麓山高62。其峰峦起伏,森林茂密。山体自然形态优美,犹如一把大围椅。长沙市民仰望谷山时,顿时就有一种回归自然、被谷山山水拥抱的舒畅之感。

  在《长沙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20)》中提出长沙城市形象是展现“一江四河一港群山多洲”的自然形态格局。其中“群山”就是指岳麓山、谷山等九座山体,是形成长沙城市自然形态格局的核心自然要素。山体自然要素主要是指山体轮廓线。

  公示所提的地块《水谢花都》项目用地,正是在谷山脚下。在主干道雷锋大道眺望谷山的主要视线区域上。公示将此地建筑限高由24米改为18层(约60米),无疑是撤销《控规》对谷山山体轮廓线保护、不符合《总规》要求的行为,实在是不明智之举,会被子孙后代所诟病。难道真要等谷山被高层建筑包围,“城中有山不见山”时,才象对岳麓山周边高层一样“分期整改拆除”吗?

  二、《水谢花都》项目虽为《悦禧国际山庄》项目第三期工程,但它是单独购地。单独下的规划要求的一块整地。虽然在2004年有过规划,2011年有过规划调整,但是至今尚未开工建设,是块空地。时间上已经超过规定的行政许可有效期多年。它既不是在现行《控规》生效时已开工的项目,也不是在现行《控规》生效时未开工、但行政许可还在有效期的项目。理应服从现行《控规》。没有必要为了迎合失效的房地产开发规划指标。削足适履,以牺牲长沙市城市形象和公共利益为代价,修改城市控规指标。

  三,“18层”本不是严格的控高高度单位,在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中也没有明确提出(也没有明确提出限高60米),在项目《2004年规划》中也没有高层。它是开发商在《2011年规划调整》时,为了回避当时执行的《高新分区金甲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控高要求,而耍的花招。在当时和现行的《控规》中都没有这么宽松的建筑高度限制指标。因此业主们认为:建筑限高由24米改为“18层”,没有法律依据。

  四.《悦禧国际山庄》项目,在2004年就有经过法定程序审批的规划。依据《2004年规划》大多数业主办理了《国土证》、《房产证》等法律证件,《2004年规划》已经产生法律效力。

  在《2011年规划调整》时大多数业主已入住多年。《2011年规划调整》是在没有现场公示、没有听证会、没有已入住业主2/3多数同意等法定程序、在全体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

  《2004年规划》已经对第三期工程《水谢花都》项目作出了规划,其上是低层和大面积水体。如果本次《控规》修改通过,低层变成高层、水体将不复存在。政府会丧失在民众心中的公信力。

  五.《水谢花都》项目用地本来是谷山西北麓雨水冲积而成低洼湿地。自然形成的连续水体,水体面积约8.4公顷,山洪来时有泄洪蓄水能力。依据《长沙市规划区林地、绿地、湿地水域生态资源保护办法》第7条第3点:该地应为重点湿地生态资源。依据《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4.1.5条:水体面积超过0.5公顷的水面应予以保护,不得减少水面面积。在规划中保护和保留水体,是当前生态保护的需要,也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而修改《控规》会直接导致这块宝贵的生态资源的丧失。

  六.开发商在销售此地块周边丹凤雅苑,翠芳景园,等别墅时,水榭花都在总图上是别墅环绕湿地水景。曾以售房总图模型、售房导购图等形式对业主展示并承诺《水谢花都》是低层和大面积水体,好多业主为此才决定购房。其项目名称“水榭花都”也有湿地花园之意。现在开发商已调整规划为手段。使低层变成高层、水体不复存在。已经违背了事先承诺、违反了《合同法》。而此次修改《控规》无疑会成为开发商这种违法行为的帮凶。

  总而言之,我们认为,这一地块建筑限高应严格维持长沙市现行《控规》确定的24米,应该在规划中保留完整的水体。完全没有必要、完全没有理由修改《控规》。

  按照规划分局公示的建筑定位图,该地块将建设7栋18层约60米的高楼群,总建筑面积20多万平米,总户数1200户。这一建筑楼群的出现,将严重破坏谷山的天际轮廓线,从雷锋大道看东向的扇形视线区域,将无法看到完整的谷山,湿地生态资源会被破坏。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长沙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风貌区扇形区域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对扇形区内现有高层建筑逐步分期整改拆除。我们要以实际行动保卫长沙的青山绿水。

  我们建议,这一地块的最佳处置方案应该是恢复生态湿地,连同雷锋大道西侧的水体和雷锋塑像周边的丘陵地带,一起建设一个生态湿地公园,恢复青山绿水,从而更好地保护长沙的城市风景线。

  我们的呼吁请各政府部门领导和专家慎重考虑,并希望引起社会各界的共鸣与重视。

  2018.8.28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