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龙岭公园于2004年在没有办理(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漆家桥村与村委达成了协议,征收了80多亩土地(其中包括了40亩左右农田)用于修建永福路,征收的房屋按几千到1万多元一栋房子的低价征收,土地也只有8000多元一亩的低价,征收完土地以后就一直荒芜多年,2008年村民看到已荒芜的土地这么多年很可惜,又没有拿到征收款,只能在各家原有土地继续种上了蔬菜与树木,直到2010年龙岭工业园才办好了永福路段审批手续。2011年村委看到已经被平整出来土地全是烂泥,让全村村民无法出行,才在中间修了一条水泥路方便漆家桥村民的出行,,直到2013年村委要在李家村组修建村委大楼时,李家村等村组才要到了那一丁点且迟到了10年了8000多元一亩的征收款,至今还有部分村组没有拿到征收款.
直到今年漆家桥村建设纺织厂要加宽永福路,龙岭工业园自知理亏所以一直不好动土开工,9月6号有市政府领导与市国土局领导前来视察漆家村的纺织厂的建设进度,看到通往纺织厂的永福路除中间有条窄水泥路,其余的空地已经全部种上了树木与蔬菜,而且树木种下去10多年已经成林了,不明其中原因,工业园领导汇报的情况是征收款已付,是村民占用土地!让不明真相的市政府领导与市国土局的领导批示要在9月15日铲平树木与所有生产,而且没有补偿,村委领导向几个永福路被平整土地的几个小组的村民传达要无偿强制执行铲除所有青苗,已被征收15年来没有拿到征收款的村组去村委向村委领导表达了龙岭工业园这样的强制执行是违法的请求,村委领导请示龙岭工业园领导后,龙岭工业园领导不听取村民反映的意见,明知自己是违法征收的情况,指示村委继续按照原计划无偿强行铲除。而且提前到12号执行,说什么是市领导的批示,请问你龙岭工业园干部不向市政府领导与市国土局领导反映详细的征收情况,让几百农民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如果9月12号你真要强行来铲除,让这么多农民与执法队发生肢体冲突,如果出现大规模的人员伤亡事件,这黑锅你来让下乡视察,不明真相的市政府领导与市国土局领导来背吗?
列举龙岭工业园3条违法征收永福路:
1:龙岭工业园征收永福路段土地15年来一直荒芜土地,农民有权继续耕种。所有的树木与生产应该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违反国土法律程序先行征收土地且在6年后才办理的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就先行征地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龙岭工业园领导在知法犯法的情况下,不听取村民的诉求,不按村民的要求补偿树木与农作物,并且提前到9月12日继续要强制执行铲除,与守卫自己财产的村民产生了肢体冲突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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