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朱国华,外号华仔,男,现年60岁,是攸县江桥街道办龙湖社区田新组的特困户(电话156****8801)。首先,我要衷心的感谢党和政府对我的关心!但是,我对龙湖社区原主任龙琪林的胡作非为感到我比的愤慨!现向上级领导再次举报龙湖社区原主任龙琪林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希望引起上级机关和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予以严肃处理!
2016年3月,当时的龙湖社区主任龙琪林通知我去县扶贫办领一笔3000元钱的扶贫款,龙琪林还特地租了龙湖社区决岭组袁义的小车并陪我一起到县扶贫办领款。当时我很感动,可是,从扶贫办领了款下到一楼,龙琪林便不停地威胁我说:“你这3000元你必须给我,要不然你那房子绝对修不好,也永远别想住新房!”原因是这样,我的泥砖老住房早几年前就已经倒塌了,再加上我家庭经济状况很差,无力修建,一直靠租房打住。感谢这几年党中央的扶贫政策,2014年9月,政府开始动工帮我修建住房,快两年了,房子还在绣花般的修建之中,本来我想用这3000元扶贫款可以交房租,也可以给孩子交学费,还可以买油买米贴补家用,这笔钱对我来说简直是大旱中的甘霖。我还以为龙琪林真有那么好租车陪我去领扶贫款,原来他是打起了这3000元钱的主意。可是龙琪林是社区主任,如果不遂他的意,他故意拖着我的房子不好好修,那就麻烦了,考虑到这些,我万分不情愿地把这3000元递给龙琪林,龙琪林竟一把就将钱抢过去揣进了腰包,这与土匪、强盗又有什么区别呢!当时在场的群众袁义看到这情景,对龙琪林的公然勒索行为表示十分的惊讶和鄙夷!
2014年,当时担任龙湖社区主任的龙琪林利用职务之便,从政府救助给我的建房专款5.5万元中侵吞了1.5万元,2017年7月社区清帐打移交时才发现,社区代理书记王菊林经常在龙琪林家里吃吃喝喝,竟然庇护龙琪林,让他补了张欠条了事,直到现在,这1.5万元还未归还。2014年开始至今年整整四年时间,修建的房屋地基上是荒草一片,房子无门无窗始终无法入住,创下全国扶贫之奇迹!同时还害得我多支出4年共计1.2万元的房租,况且为建房,我自己东挪西借出资了2.8万元。
2017年11月的一个晚上,龙琪林悄悄来到我的租房里,他拿出一张白纸,上面写着我修建房子的明细,有水泥、沙子、砖块、钢筋、预制板及人工费用(注:这些材料是2014年买来的,那个时候的价格便宜),总计是8.4万元,这其中有很多水分。比如预制板,龙琪林的单子上写着每米22元,而当时的预制板实际价格是每米16元,他多报了6元一米。这些材料和人工都是龙琪林包办,我根本沾不上边。我估算了一下,这8.4万元的开支中,顶多不过4-5万元,龙琪林至少虚报了3.4万元,这3.4万元被他私吞了。我当时不敢签这个字,龙琪林垮着脸说:“你只管放心签字,别的你不用管,到时房子搞好了你只管住就是。”不得已,我只好签了字。临走时,龙琪林还再三警告我不要和别人讲这些事,否则就别想住新房。
另外,2014年龙琪林伙同原社区书记刘正喜从龙湖社区老屋组朱端仔的8000元危房改造款中贪污了3500元。再有,龙湖社区原书记刘正喜在取保候审期间向本县桃水镇一亲戚借款52万元时,龙琪林利用社区主任之身份以社区民义为刘正喜提供担保,并在该借据上加盖了龙湖社区的公章,结果该52万元被刘正喜挥霍,导致龙湖社区成了被告。龙琪林这些问题都没有得到处理。龙琪林才干了两年社区主任,就发横财修建了一幢豪华气派的大洋楼,社区居民无不感到蹊跷和错愕。
党的扶贫政策固然好,可是我被龙琪林越扶越贫,有龙琪林这样的“吸血鬼”,龙湖社区的扶贫工作如何搞得好?!我们强烈要求:1.请上级为我追回被龙琪林敲诈勒索的3000元扶贫款;2.追还我自己垫付的2.8万元建房款;3.清算龙琪林在我建房过程中所贪污的钱款并绳之以法!!!
举报人:朱国华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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