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0日,在洪江市沅河镇沅城村村部,该镇向书记、该村书记和村长等人联合协调处理前不久该村两村民打架一事。我作为其中一当事人亲属,虽不在现场,但我打电话给家人询问处理情况时,村长杨贻程主动拿取我家人手机,他在电话里说:“你有本事的话,明日带5万块钱回来把事情摆平!”我且不对任何领导对打架一事的处理流程与结果发表看法,我就这位杨村长的这点做法深感其言行龌蹉。
理由有如下:1、随意拿取别人正在通话的手机,于情可谓无礼,于理可谓冒犯隐私。2、我虽是一当事人亲属,我有过问权、知情权,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正当讲理当然可以,但凭什么让我用钱来摆平?这个村长还搞不懂什么叫“当事人”。3、从其语言来看,他思想上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请问:“用钱摆平”,一个村长讲出这样不带正能量的话,我推想你以前是不是用钱摆平过什么事?不然如此有底气?都如你用钱摆平,那还要国家法律干吗?新农村建设、振兴农村发展战略的过程中,必然有矛盾产生,难道解决矛盾的方式就如你之用什么什么摆平?这是蔑视国法、藐视人权!4、其把钱定位为5万,似乎你杨村长有内部法律法规,不然怎会如此果敢定论?5、你身为村长,要知道,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不是你一家之言、一时之论即可摆平什么的。你即使接过了电话,本应秉承依据事实处理的初衷,怎可用“摆平”这样的邪恶想法来面对村民呢?综上所述,可见这村长真有“能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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